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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人民政府专题 / 浏览文章
ID:4583发布日期:2016/7/18 9:05:06

中共定边县委办公室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省级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群众团体,省市驻定单位:
  《创建省级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定边县委办公室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


创建省级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进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陕卫家庭发〔2014〕274号)和市人口计生局《关于深入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榆政人口计生发〔2015〕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突出服务民生,以家庭为切入点,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健康、养老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家庭发展能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计划生育向家庭计划回归,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为建成宜居宜业幸福定边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文明倡导、健康促进、优生优育、致富发展、奉献社会”主体,大力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等传统美德,推进男女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提高全民健康、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水平,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健全完善有利于家庭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全民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家庭人口文化传播工程,促进家庭文明幸福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性别平等、健康科普、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家庭人口文化建设。
  县文广局、计生局要在县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办家庭人口文化专题栏目,并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QQ群、微信公众平台、广告视频等新兴媒介,积极传播家庭人口文化。
  县一级依托城区公园、广场、街道等建设家庭人口文化“一园一廊一路”。
  各乡镇要加强家庭人口文化阵地建设,选择人口比较集中的大型休闲娱乐广场,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文化品位的家庭人口文化园区。每乡镇建设一处人口文化示范园。
  县、乡镇两级各医疗单位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在服务场所设立以健康科普、优生优育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栏、人口文化长廊,覆盖率达到100%。
  各村居要充分利用“两委会”阵地资源,建设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家庭人口文化大院、游园,设立家庭人口文化书屋,并配备相应的健康科普书籍。要充分调动民间艺术团体及群众自发性娱乐群体的积极性,组织编演以弘扬家风、家教为主要内容的文艺节目,让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在基层广泛传播,使广大群众在茶余饭后充分享受家庭人口文化的熏陶。
  (二)推进家庭健康促进工程,促进家庭健康幸福县卫生局要指导县、乡镇各医疗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辖区常住人口(包括流动人口)免费开展各项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服务率达到省市下达标准。
  县计生局、卫生局要指导定点医疗保健、计生服务机构扎实认真实施孕产妇系统保健8个免费基本服务项目,积极开展婚前、孕前、产前、分娩、产后各项服务,有效预防出生缺陷发生。通过综合防治项目的实施,基本形成出生缺陷三级防治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育龄群众自我防范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意识不断增强,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具体指标按有关项目要求执行。
  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医疗保健机构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绿色通道工作机制,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持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县计生站要扎实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农村母亲健康工程,妇幼保健院要实施好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进一步完善查、治、防工作体系和机制。具体实施按工程项目规范标准执行。
  (三)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促进家庭富裕幸福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的主要帮扶对象为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困难家庭。县财政每年持续投入一定资金,对农村计生贫困家庭进行创业帮扶,帮扶项目主要以大棚蔬菜种植、地膜玉米种植、养羊和购置农机具等传统项目为主。同时,在巩固提高现有扶持项目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庭院经济、合作社、永久性种植大棚等创业模式,使创业工程真正成为计生户的致富工程。农业、林业、扶贫、科技、人社、教育等部门,要在相关支农惠农和民生项目实施中,优先优惠计划生育家庭。各乡镇要进一步深化公司+农户的运作模式扶持建立计生家庭创业示范基地或产业合作社,做活项目带动这盘棋。通过创业工程的实施,使计划生育家庭的收入普遍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四)推进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程,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省上出台的独女户奖励扶助、新农合补助、失独家庭补助、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市上出台的中考优惠等计划生育优惠政策,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把好奖扶对象确认关,协调落实相应扶助资金,积极做好相关服务,确保政策落实率达到100%。
  县财政局、计生局要切实落实好县级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双女绝育户女孩保健费、上学资助、职业技能培训学习资助、绝育手术补助、养老保险等县上出台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各乡镇、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在农村集体资产和收益分配、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项目实施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
  创新特别扶助制度和工作机制。县财政局、计生局要随着城乡居民人均消费的增长,逐步提高对失独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的标准。县计生局牵头,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和落实失独、伤残家庭重大节日慰问制度。县卫生局要在县医院和中医院开辟就医绿色通道,对失独家庭夫妇在挂号、就诊、住院时给予优先安排;要建立相关医疗救助制度,定期为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进行健康咨询;积极组织专业心理咨询机构,为失独、伤残家庭进行心理咨询服务,排解疏导心理郁结。
  多渠道解决失独家庭养老困难。县计生局、县民政局要将失去自理能力且居家养老有一定困难的计划生育失独家庭老人安排在县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公寓或敬老院养老。对未入住养老公寓或敬老院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政服务。县卫生局、计生局要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协调民政、老龄委等相关部门,在各级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为入住人员提供常规性医疗服务。
  关爱流动人口家庭。按照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要求,对外来流动人口推行宣传倡导服务均等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均等化、优生优育服务均等化、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奖励优待服务均等化、生育关怀服务均等化、创业工程服务均等化等“七个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和谐家庭发展;开展留守儿童家庭、空巢老人家庭关爱关怀活动,促进社会和谐。
  (五)推进家庭养老照护工程,促进家庭温暖幸福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计生家庭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县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公寓和敬老院等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和志愿者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促进、心理疏导、文体休闲、释法维权等服务。各乡镇要大力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组织,在日间照料、医疗保障、家政服务、社区关怀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老人给予特殊关照。
  完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网络,逐步在县医院和中医院开设老年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认真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重点实施好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项目,依托社会卫生服务机构,做好老年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工作。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从2016年6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筹备启动阶段(2016年6月1日—7月12日)。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结合实际,层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做到人员、职责、标准、任务四到位。
  2.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7月13日—10月31日)。
  按照全县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下功夫突出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3.自查总结阶段(2016年11月1日—11月30日)。
  对照创建工作要求标准,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县上组织评估验收,并做好创建工作总结、评估验收资料整理、汇报材料撰写等各项省上验收准备工作,全面迎接省上的评估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了确保省级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将创建工作列入2016年全县公共服务和民生安排的总体规划,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并成立县创建省级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创建活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定期专门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利于促进家庭发展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共同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2.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足额拨付人口计生事业费和创建经费,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3.突出工作重点。各乡镇、各部门要以解决城乡计生家庭特别是困难计生家庭的实际问题为重点,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状况、特色及工作基础,拓宽思路,创新载体,形成各自的发展模式与特色品牌,使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真正成为贴近基层实际、社会广泛参与、凸显地方特色的民生工程。
  4.加强督查考核。县考核办要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年度及阶段性考核办法,加大督查力度,认真做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活动均衡发展。对顺利通过省级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评估验收的乡镇及部门实行奖励,并在年终综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因工作疏漏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及部门予以“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党政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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