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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人民政府专题新冠肺炎专题 / 浏览文章
ID:32428发布日期:2021/12/21 9:45:30

通告(定联防办通告〔2021〕42号)

  为帮助全县广大群众全面掌握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推动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进行,现将有关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通告如下:

  1、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定返定不主动向单位和社区主动报备的,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特别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进行严肃处理。

  2、非法营运车辆在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载人来定返定的,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将进行严肃处理。

  3、拒绝配合公路疫情防控查验点工作人员检查的,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进行严肃处理。

  4、对故意隐瞒个人行程或拒绝配合县疾控中心、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进行严肃处理。

  5、企业和居民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进行严肃处理。

  6、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配合落实隔离措施的,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进行严肃处理。

  7、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进行严肃处理。

  8、居家隔离期间,违反规定擅自外出,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进行严肃处理。

  9、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小区、火车站、汽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以及文化娱乐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核查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进行严肃处理。

  10、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麻将室,违规售卖“一退一止两抗”药品等,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进行严肃处理。

  11、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涉嫌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将进行严肃处理。

  12、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涉嫌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进行严肃处理。

定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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