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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人民政府专题新冠肺炎专题 / 浏览文章
ID:32537发布日期:2021/12/25 12:04:04

紧急提醒(定联防办通告〔2021〕45号)

  2021年12月24日22时51分,我县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疫情指挥部办公室协查函,12月24日4时,宁夏回族自治区抽检泰国进口龙眼(桂圆)外包装和果皮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核实该批龙眼(桂圆)流入我县家乐超市。接到协查函后,我县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目前该批货物已全部出售,已对该批货物的直接接触者、直接接触者的接触者落实核酸检测及管控措施,对相关环境进行全面采样、消杀。

  为了确保您和家人及其他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定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对广大市民朋友提出如下紧急提示:

  凡12月2日以来,前往过家乐集镇店、金龙店、鼓楼店、园丁店、星港店、顺达店、北门店、民生店、新华店、盛达店、长城店、新乐社区店、白泥井店、砖井店的市民主动向社区(村组)报告,积极配合落实隔离管控、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上述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定边县人民医院定点发热门诊(原惠民医院)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如有疑问请拨打县联防办疫情防控热线:0912-4215409。

定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主办:定边县人民政府 承办: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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