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局长)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定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 优先发展领域;研究拟定地方性科学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研究制定加强全县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措施。
(二)组织编制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科技攻关、星火、扶贫、科普、中间试验、成果推广、社会发展、科技合作、重大科技产业化等计划的规定与组织实施。
(三)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科技体育改革工作,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与机制。
(四)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其它各项科技专项资金;负责全县科技条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科技进步工作。
(五)负责全县科技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发展、引进、推广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认定的初审和申报工作,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初审和申报工作。
(六)归口管理全县技术市场,技术产权交易,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技成果,科技技术奖励,科技保密,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
(七)加强农村和农业科技工作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农业新技术革命和农村科技进步的方针、政策,组织和指导农村科技产业化、科技园区、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与推广,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推动农村与农业科技进步。
(八)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审批和发展的管理及专业技术职称的初评和申报工作;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和业务管理工作。
(九)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等方面的科技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十)研究拟定科技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发展科技人员作用的相关政策;负责不同层次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乡(镇)科技管理和全县科技机构的业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审核独立科技机构和县本及内的科技学会、协会、研究会。
(十二)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专利管理工作和科技外事工作;负责科技法规的宣传与实施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基本情况
科技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工作人员 8人,下辖2个全额事业单位,定边县科技开发中心(主任1人,工作人员11人)、定边县科技信息情报所(主任1人,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12人)。系统共有干部职工40人(其中有离退休人员6人),大学本科6人,大专20人,中专5人,高中9人,有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6人,技术员3人。
目前,全县已建成科技示范乡镇2个(砖井镇、红柳沟镇),科技示范户200户,科技示范基地1处(在石洞沟乡蒙海子村),发展科技民营企业15家。2003年以来,推广“节水灌溉”、“双沟覆膜玉米”、“旱地地膜玉米”、“机种机收洋芋”、“大垄沟洋芋”“配方施肥”等9项实用技术和草原牧养鸡,榆荞3号、“胡麻宁亚15号”、“费乌瑞它”高淀粉洋芋等5个优良农畜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