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责人:张立荣(局长)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森林法》等国家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起草全县林业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察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三)审核、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县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县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育林,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作、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防沙治沙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负责以植树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五)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管理县级国有森林资源资产。
(六)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省、市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鼠害的防治、检疫。
(七)组织协调、指挥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环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八)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全县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九)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十)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
(十一)对全县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林业局下属16个单位,有县封禁办、县林站、林种站、森防站、木检站、马莲滩苗圃、曹圈苗圃、长城林场、长茂滩林场、乱井子井场、郝滩林场、林河畔林场、城关森林公安派出所、安边森林公安派出所、姬塬森林公安派出所、樊学森林公安派出所(姬塬、樊学两个派出所刚被省公安厅批准成立,人员等配置尚未启动)。全系统共计干部职工498人,其中干部221人,工人156人,离退休114人,60年代退职生活补助人员7人,在岗高级林业工程师4人,林业工程师31人,初级技术人员123人。
附:工程造林完成情况
退耕还林工程:全县完成造林91.76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22.76万亩,荒山造林69万亩。“三北”四期工程:全县完成造林2.3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2001年以来全县累计完成飞播造林24万亩,人工造林完成0.8万亩。封山滩育林完成1万亩。截止目前,全县森林保存面积283万亩,林木覆盖率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