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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人劳局
作者:Eagle 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点击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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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丁树山(局长)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改革工作,建立和推行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制度。
(二)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研究拟定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知识培训;指导和协调全县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做好县乡国家公务员档案统计、年报工作。
(三)制定全县军队转业军官安置计划和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军官及随调家属的工作安排、户口接转和子女入学入托等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县人才工作。拟定人才资源开发规划规定,负责全县人才资源的规划、开发工作;指导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全县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依法管理人才服务机构和人才市场;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承办县政府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和转任工作;监督和指导企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工作。
(五)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领导干部行政任免的有关事宜。
(六)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工作;制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退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待遇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伤亡定性、因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工作,负责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的行政管理职能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和企业实行工资指导工作,审核县属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以及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档案、工资、统计、年报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和“一五二”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各类人才考试。
(八)按照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代理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定劳动争议处理的制度、劳动仲裁规范和规划的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政策的贯彻执行。
(九)负责落实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管理劳动力市场,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制定县就业培训中心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县就业培训中心师资队伍建设。
(十)拟定执行养老、失业、医疗和企业人员工伤、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的具体方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监督指导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信息工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基本情况

 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县人事工作和劳动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下设7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医保办、劳动服务科、养老经办中心、退职所、科干办、劳动力市场管理办公室。局机关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仲裁办、人才交流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全系统现有在职职工102人,其中局机关22人,下属单位80人。主要负责人事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及工资福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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