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城乡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等实施计划和发展战略。
  (二)负责全县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市、县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房申请对象的审核登记;负责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及监督被委托实施单位的征收补偿行为。
  (四)负责全县房产业、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物业管理、消防工程管理等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县房产交易、资金监管、合同网签备案、房产中介机构管理、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五)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园林绿化企业、房产评估中介机构、勘察企业、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等资质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全县物业行业进行监管、指导和制定规范文件。
  (七)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工程建设及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八)负责全县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管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燃气设施、设备及器具的安全检查,对燃气质量进行监测;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燃气燃烧器具经销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燃气行业专业人员、服务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重点科技项目的实施。
  (十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国家赔偿、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
  (十二)负责全县建设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作。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和建设规划情况;审批人防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管;协调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定额管理工作;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防指挥通信网络建设和备战执勤;指导全县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指导开展平战结合工作;组织防空演习,战时开展防空袭斗争。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综合防御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的地震预测监测、抗震设防监管、地震值班速报、震情跟踪、异常落实和震情会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工作。

(十五)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防洪、道路照明、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制定排水、排污、防涝实施方案,做好城市排水、排污、防涝设施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制定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规划和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照明设施的安全运行与管理维护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县城镇化建设工作;指导检查全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县重点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地震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综合防御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的地震预测监测、抗震设防监管、地震值班速报、震情跟踪、异常落实和震情会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必要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下设单位:
       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0912-4229916,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0912-4214599,住房保障中心  0912-4592100,房屋征收补偿与交易事务中心  0912-4210045,环卫园林所   0912-4215272,市政设施服务中心  0912-4228065

内设机构:
       行政办公室  0912-4211226,党委办  0912-4210292,财务室  0912-4210206,建筑市场管理股  0912-4210643,工程技术股  0912-4210594,房地产市场管理股  0912-4210105,物业市场管理股  0912-4511100,村镇管理股 (危改办)  0912-4210201,消防工程管理股,安全生产管理股  0912-4210303,两厂(场)建设管理办公室  0912-4210594,人防股  0912-4215389,创建办,法规信访股(扫黑办),招标管理办公室  0912-4210575,地震防灾股建筑业劳保统筹站  0912-4210397

地      址:
  陕西省定边县西环路

联系电话:
  0912-4211226
工作时间:
  08:00——12:00;14:00——17:30
局     长:
  白昌盛

白昌盛.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