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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1798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5日

定边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定边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小额信贷扶贫贷款贴息项目计划的通知(定政扶办发〔2018〕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定边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定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边县金融信贷扶贫实施方案补充意见的通知》(定政发〔2017〕51号)、榆林市扶贫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榆政扶办发〔2017〕73号)和定边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第二批小额信贷扶贫贴息资金500万元项目计划及资金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额度:我县2018年度第二批小额信贷扶贫贷款贴息资金500万元。
  二、贴息对象:扶贫贴息贷款项目对象为贫困户为了发展生产,向定边县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或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进行补贴。本笔资金主要用于补贴2017年度所发生的贷款利息(借款天数≤365,借款金额≤10),部分乡镇因当年度贴息资金下达不足而未予以补贴的2016年度部分贷款户贷款利息也可以补贴。主要以2017年清洗后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为准,对已获得扶贫小额贷款,但因数据清洗退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数据库的,应继续参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予以贴息,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三、贴息贷款额度:每个贷款贫困农户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5万元以内(包括5万元)的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参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挡基准利率全额财政贴息,超过5万元部分贷款的利息由借款人自己承担。
  四、贴息标准:按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予以贴息。贴息期限据实贴息,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始止日期: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项目申报审核及资金兑付办法
  (1)各乡镇依照《定边县金融信贷扶贫实施方案补充意见的通知》,广泛宣传,做到应贴尽贴。要尽快组织开展项目审核及贴息资金兑付准备工作。
  (2)由申请贴息的贫困户填写完善《扶贫贷款贴息申请表》,材料不完善者不予贴息。
  (3)各乡镇做好收集统计及审核工作,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完善,审定扶持对象是否瞄准贫困户,并及时按照《定边县金融信贷扶贫实施方案补充意见的通知》规定的兑付方式予以兑付贴息资金。
  (4)各乡镇要及时将扶贫贷款情况及贴息情况公示(存档公示照片),并将贷款情况及贴息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备县扶贫办。
  七、本次下达项目计划和贴息资金,是根据各乡镇初步发生的贷款额核算数,年终按各乡镇实际审核兑付额度统一结算,实行多退少补。同时建立月报制度,将每月的资金兑付及结余情况报备县扶贫办,结余部分要及时行文缴回财政,并报备县扶贫办。年终预计短缺部分也要及时报告申请拨付资金。
  八、本次下达贴息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决不允许截留或挪作它用。
  九、严格考核。信贷扶贫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扶贫贴息贷款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精准脱贫考核。
  附:定边县2018年扶贫贷款贴息资金计划表

定边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定边县财政局
2018年5月23日

定边县2018年扶贫贷款贴息资金计划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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