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青年通过见习更好实现就业,引导更多的用人单位承担见习任务。现就各类企业申报就业见习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定边县内的企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自愿开展见习工作,遵守见习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企业单位、社会组织拥有健全的法定成立手续且正常运营,能够自主决定接收人员见习并具有独立财务;
(三)能够提供适合毕业生的见习岗位,安排专人负责见习工作;
(四)有完善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工作计划和专业见习指导老师;
(五)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六)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申请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垫支见习生活补贴,及时统计报送见习数据;
(七)符合见习工作的其他规定。
三、认定程序
具体认定程序:
①资料提交—②资格初审—③实地考察—④报送审批—⑤认定公布
(一)各申报单位向定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递交以下申报材料:
1.榆林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2.榆林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附件2);
3.法定注册登记资质证照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榆林市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附件3);
5.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承诺书(附件4)
6.单位简介、单位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提供给见习生的岗位介绍(每个岗位必须有详细的介绍并且要有固定的指导老师负责对见习生日常指导)以及相关指导老师的师资队伍的情况说明。
(二)申报资料由定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同时对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岗位需求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形成审核考察意见,报县人社局审批。
(三)县人社局将审批符合条件的单位发文认定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四、政策支持
(一)见习单位通过提供见习岗位吸纳毕业生,可以优先深入考察了解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扩大选人视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较为稳定的人才输送渠道;
(二)见习单位连续三年经考核优秀的可申请当地人社部门颁发的“定边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牌匾;
(三)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
(四)接收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每人2000元;
(五)见习单位符合大学生创业贷款条件的予以优先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津
联系电话:0912-4326342
联系地址:定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环路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二楼)
附件:
1、榆林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2、榆林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3、榆林市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
4、榆林市就业见习工作承诺书
定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