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定边县吉元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定边县源泽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项目停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定单位:
  根据国办发〔2014〕56号、陕政办发〔2016〕65号、榆政办发〔2016〕11号文件要求,结合产业政策、环保法规、能源消耗等规定,定边县吉元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定边县源泽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存在“未验先投、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县政府经研究决定,现责成发改、环保、公安、国土、工商、税务、安监、工贸、电力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权限依法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停业。

定边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