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政任字〔2016〕4号
定边县民政局:
经县政府2016年2月3日会议决定,任命:
付顺清同志任中心敬老院院长;
李鹏飞同志任中心敬老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何非同志任殡葬管理服务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钟子路同志任婚姻登记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褚兰花同志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天生同志救灾办副主任职务;
薛有华同志勘界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万东同志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站长职务;
唐海龙同志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白永平同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付顺清同志勘界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定边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