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提请任命焦利民等三名同志职务的报告

定政党组字〔2016〕1号

中共定边县委:
  因工作需要,根据《党章》等有关规定,现提请任命下列人员职务:
  焦利民同志为定边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胡海霞同志挂职期间为定边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不占县政府党组职数)。
  席晓辉同志挂职期间为定边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不占县政府党组职数)。
  请审议。

定边县人民政府党组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