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政党组字〔2016〕1号
中共定边县委: 因工作需要,根据《党章》等有关规定,现提请任命下列人员职务: 焦利民同志为定边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胡海霞同志挂职期间为定边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不占县政府党组职数)。 席晓辉同志挂职期间为定边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不占县政府党组职数)。 请审议。
定边县人民政府党组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