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赵秉宙同志免职的通知(定政任字〔2017〕33号)

县民政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17年6月3日决定,免去:
  赵秉宙同志民政局副局长职务,享受原职务(职级)待遇。

定边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