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定政发〔2018〕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的积极作用,落实党政同责,推动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持续提升全县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提升人民的满意度与幸福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地问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通过一系列监管措施的落实推进,促使县乡(镇)两级政府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基本建立,企业为第一责任人意识深入人心,产业水平进一步提高,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和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杜绝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群众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二、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施食品安全“一把手”工程,县乡(镇)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合理划分食品安全职责事权,优化监管模式,彻底堵塞食品安全漏洞。每年要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
  (二)夯实部门监管责任。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畜牧、教育、公安、城管执法、粮食等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从落实层面抓好食品安全,严格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基层责任和督查责任,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切实有效维护食品安全。建立食品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教育、住建、规划、卫计、工贸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各部门要依据职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医院食堂和食品网络经营等所辖单位、所管行业的管理,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履行监管职责。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要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产品追溯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规范依法生产经营,加强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
  三、构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一)构建优化食品监管体制。要认真落实省食安办、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七部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陕食安委办发〔2017〕5号)文件精神,继续推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要充分考虑食药监管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特殊重要性,保持食药监管体系的系统性。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服务社会网格化管理,大力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职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严格上岗资质要求。
  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及力量建设。要适时调整完善食品安全协管员,构建覆盖全县乡镇(街道办)的食品安全基层责任体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建成一套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日常运行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
  (二)强化食品协调联动机制。深化各级食安委职能,加强各级食安办工作力量,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评议考核等作用。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无缝衔接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动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和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协作。
  四、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一)强化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加强畜禽疫病防控,加强辖区畜禽源头检疫管理工作,规范畜禽屠宰管理,严防病死病害畜禽进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环节,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二)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加强风险监测能力,研究建立风险等级评价体系,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分级分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监督抽检。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机制,整合利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数据,加大分析研判力度,提高数据利用效率。加强应急工作,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和舆情监测网络体系,组建食品安全专家队伍,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和方式。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重典治乱,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针对风险程度较高的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和监管措施清单,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开展酒店、饭店、学校饮用水、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工地食堂、厂矿食堂等安全整治。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安全监管,加强对摊贩、小作坊、小餐饮的监管。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强对违法线索、案件信息的系统分析,依法严厉打击行业“潜规则”,加大食品稽查执法和案件查办公示力度。
  (四)全面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加强投诉举报体系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科普宣传,每年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完善广播电视、报纸杂志、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实施“黑名单”制度,在金融、土地、许可、税收等领域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五、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一)加快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比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更严格的标准。
  (二)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按照我省“咸阳模式”统筹推进县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县乡(镇)基层监管机构快检能力建设,实现大型农贸市场、超市等食品快检全覆盖。
  六、推动食品产业集约化健康发展
  (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活动,加快推进现代先进加工技术应用,提高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培育本地特色食品品牌。鼓励支持企业通过实施“互联网+”、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支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改进生产经营条件,逐步实现规范化生产。
  (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按照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大力实施“电子证照”,鼓励监管方式创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帮扶,积极提供政策法规、技术培训、市场信息等服务,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
  七、强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一)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经费稳步增长。重点解决食品监管执法车辆、检验检测设备、监管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和执法人员轮训等突出问题。按规定加强县、乡镇(街道)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实施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执行监管人员轮训计划,提高监管队伍素质。
  (二)完善落实考核问责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分值权重。食安委每年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及食安委成员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并通报结果。对考核不合格的,由食安委对该乡镇政府(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乡镇(街道办),在县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大问责力度。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定边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