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文化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定政办发〔2018〕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加强春节期间文化旅游活动安全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和外来游客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春节期间,各类文化惠民活动及民间自发组织的各种节庆活动大幅增加,外来游客与当地群众参与度较高,对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节期间文化旅游行业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工作预案、开展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群众安全、社会稳定。
  二、夯实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特别要加强对重大文化旅游活动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同时,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三、工作重点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重点,加大对春节期间文化旅游行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
  (一)节前及节假日期间,要对文化旅游行业安全工作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加强对旅游交通集散地、景区景点、旅游住宿、饮食餐点、游乐设施、人群密集场所等重点环节和领域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二)切实做好交通拥堵、灾害天气、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准备,完善各类预案,健全工作机制。要及时掌握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人员流量信息,加强管控,严防拥挤踩踏事件发生。
  (三)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报纸、互联网及车站、广场、景点信息屏等渠道,广泛宣传文化旅游安全知识,加强对游客和群众的安全引导和提示。
  (四)景区景点入口处要加强安检,严禁游客携带烟花爆竹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景区。
  县政府值班室电话:0912-4215500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