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焦利民 县政府县长
执行组长:许 君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马俊飞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艾先明 县政府副县长
李晓晴 县政府副县长
张 伟 县政府副县长
白银喜 县政府副县长
刘亚斌 县公安局局长
王绥平 县法院院长
张 海 县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董建勋 县工业新区管委会主任
陈世经 县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纪振武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江林 县纪委副书记
段连生 县法院副院长
沈仲谋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尤海旺 县扶贫办主任
杨卫东 县发改局局长
苏 刚 县财政局局长
钟子俊 县人社局局长
杨 帆 县教育局局长
朱镛宏 县司法局局长
高冲云 县住建局局长
马宝军 县规划局局长
任小龙 县国土局局长
薛 诚 县交通局局长
王文邦 县工业经济局局长
王 宏 县农业局局长
孙怀胜 县林业局局长
高瑞平 县水务局局长
刘立杰 县畜牧局书记
扈僚锋 县卫计局局长
姜 智 县安监局局长
张 静 县信访局局长
张 景 县招商局局长
高 势 县商务局局长
高如鹏 县环保局局长
魏永飞 县电力局局长
袁 驳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卫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纪委杨江林同志、县法院段连生同志、县检察院沈仲谋同志、县公安局袁驳同志、县发改局张振兴同志担任。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