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定边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定政发〔2018〕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定有关单位:
  为了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阳光操作、信息化快捷服务,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现代市场体系,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定边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主  任:焦利民   县政府县长
  副主任:许  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杨江林   县纪委副书记
  马占江   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崔巍峰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红梅   县编办正科级督查专员(主持工作)
  艾  飞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卫东   县发改局局长
  苏  刚   县财政局局长
  杨  帆   县教育局局长
  屈彦智   县工业经济局局长
  高冲云   县住建局局长
  马宝军   县规划局局长
  任小龙   县国土局局长
  薛  诚   县交通局局长
  孙怀胜   县林业局局长
  高瑞平   县水务局局长
  高如鹏   县环保局局长
  王  宏   县农业局局长
  高  势   县商务局局长
  艾  君   县文广局局长
  扈僚峰   县卫计局局长
  董  旭   县审计局局长
  张  涛   县食药监局局长
  李  剑   县物价局局长
  袁  驳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白建民   县国税局局长
  李应龙   县地税局局长
  左志彪   人民银行定边支行行长
  陈建军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赵秉宙   县重点项目办主任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县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政策;加强工作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交流工作信息,沟通重要工作;研究其他需要协商解决的重要事项。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卫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赵秉宙、刘欣雨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综合监督、协调管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受理投诉、协调解决交易中的争议和纠纷;监督检查交易规则、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交易实施方案的审核;承接上级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相关职责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定边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