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定政办发〔2018〕1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榆政办函〔2018〕162号)等精神,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三方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制定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劳动关系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分析全县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及发展趋势,协调解决我县劳动关系重大情况和问题;
  (四)指导和推动全县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的评选和表彰并做好向省市推送的相关工作;
  (五)统筹指导全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六)加强与市三方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有关活动;
  (七)县人社局承担协调劳动关系的牵头工作,履行政府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的公共管理职能,发挥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县总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政府和企业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如实反映职工诉求。县工商联代表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负责人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积极谋求企业发展。
  二、组成人员
  主  任:许  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安世良   县总工会主席
  艾  飞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钟子俊   县人社局局长
  成一雄   县工商联主席
  委  员:叶肖雄   县人社局副局长
  马彦军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张生文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余  军   县工商联副主席
  高  瑞   县总工会女工委主任
  三、工作机构
  县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承担县三方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叶肖雄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委员会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县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县三方委员会主任批准。县三方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