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18〕2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定边县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定边县加强质量认证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8〕27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发〔2018〕86号),推动我县质量认证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经过3-5年的努力,逐步健全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证市场机制、认证认可组织体系,质量认证行业管理日益规范,质量基础更加牢固,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明显提升。到2023年,全县各类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等证书数量达到300张,通过各类认证的企业和组织数量达到80家以上,规模以上企业通过质量认证率达到100%;通过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数量达到15家以上,覆盖的检测领域进一步扩展,形成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组织开展1S09001质量管理体系国际标准换版升级工作,带动企业质量管理全面升级。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重点,引导各类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积极培育创建省级质量认证示范县,不断提高区域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合格率”向追求“满意度”跃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质监局、工贸局)
  (二)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组织企业学习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鼓励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推动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卓越绩效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在我县能源化工等行业率先应用,带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升,打造更多具有影响力的定边品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质监局、工贸局、科技局)
  (三)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守住群众生命健康和环境安全的“底线”。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通过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推动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提高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快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在石油、化工、水泥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引导农业种养殖企业开展农业规范认证、有机产品认证,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推动食品加工企业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等体系认证,强化食品安全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发改局、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工贸局、农业局、食药监局、质监局)
  (四)积极开展新型服务认证。不断拓宽认证领域和服务范围,在旅游、饭店、商贸、交通运输等传统产业领域,积极推行服务体系认证,提升服务水平。在社会养老、信息咨询、健康、生态、教育培训、国际商务、现代物流、知识产权等新型业态领域,探索开展新型服务认证,全力打造我县服务业知名品牌和金字招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质监局、民政局、旅游局、工贸局、商务局、交通局、教育局、工商局、卫计局、环保局)
  (五)扎实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深化检验检测机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能定位。推进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机构跨区域、跨行业、跨层级整合,鼓励以技术、设备、人才和资本为纽带进行并购重组,成立品牌化、综合型检验检测机构,不断提升我县检验检测机构综合竞争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编办、质监局、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科技局、食药监局、卫计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
  (六)进一步释放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活力。深化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审批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加快发展,打造在全县乃至全市范围内具有影响力的检验检测知名品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质监局、发改局、科技局、工贸局、商务局)
  (七)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认证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基层认证监管能力,推进部门联动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认证活动,违规检验检测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行为。严禁纳入强制性产品目录而未获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确保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严格落实从业机构承担检验检测认证结果主体责任和产品质量连带责任,健全检验检测认证从业人员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作用,加大行业治理力度,规范行业行为,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和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制度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卫计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住建局、规划局)
  (八)深化认证认可交流合作。加强与发达省份、市县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打造区域认证认可品牌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交流合作,促进认证与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助推我县优势企业和认证产品走出去,不断增强我县认证认可影响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质监局、商务局)
  (九)加强认证认可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媒体和平台,组织开展各类宣讲解读、咨询服务等宣传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宣传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政策,大力弘扬质量文化、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把质量发展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对党政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分类别、分层次培训,让“质量第一”成为全县各部门和企业界的根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质监局、人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作为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部署,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具体举措,加大推进力度。质监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在定边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定期召开认证认可工作推进会议,形成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二)强化政策扶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直各部门要把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科学规划,统筹部署。在政府采购、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中,优先选择通过认证的产品和企业。制定出台支持检验检测认证健康快速发展的产业政策,从税收、土地、财政等方面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最大限度激发检验检测认证市场活力。
  (三)注重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奖励激励机制,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质量认证人才队伍。畅通人才流通渠道,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坚持以项目为带动,以科技为支撑,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认证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认证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