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十六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定政发〔2021〕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定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定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十六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姬世平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主任:刘浩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刘长平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纪振武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卢   军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委   员:赵治安   县人大党组成员、县林业局局长

  王廷奎   县人大党组成员、县文旅局局长

  罗志岗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天凯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任正宝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白治安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少峰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杨万蓬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高红梅   县委编办主任

  马   维   县妇联主席

  李   倩   团县委副书记

  雷世飞   县工业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   帆   县发改科技局局长

  张宝生   县财政局副局长

  钟子俊   县人社局局长

  李小涛   县资源规划局局长

  万光宏   县住建局局长

  屈彦智   县工贸局局长

  郭宏俊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薛   诚   县交通局局长

  李   剑   县民政局局长

  蒋登峰   县教体局局长

  王惠茂   县卫健局局长

  魏岳峰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   军   县水利局局长

  朱镛宏   县司法局局长

  王   宏   县供销社负责人

  彭虎程   县交警大队队长

  王   佐   县农业示范园区负责人

  高如鹏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局长

  魏永飞   县电力局局长

  高建伦   县气象局局长

  庄黎明   武警定边县中队队长

  张国庆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吴   舜   榆林市公路局定边公路段段长

  马   超   定边县火车站站长

  张   欣   高速定靖大队大队长

  牛   伟   高速定吴大队大队长

  刘永林   电信定边分公司总经理

  张   涛   联通定边分公司总经理

  刘亚梅   移动定边分公司总经理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主任由卢军同志兼任,负责县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2. 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全县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3. 协调解决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跨地区、跨部门的安全生产有关重大事项。

  4. 研究提出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工作要点、任务分工。

  5. 组织对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大检查、综合督查等工作。

  6. 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 对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有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实施县级挂牌督办,或提请实施省级、市级挂牌督办。督促指导县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严格监管执法,加强隐患治理,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责任追究,落实整改措施。

  8. 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连续发生多起一般事故和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发生典型事故或安全生产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

  9.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设置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消防、建设工程、油气长输管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油气集输管线、工矿商贸、医疗卫生、旅游、特种设备、校园、电力、商贸和成品油、民爆物品、农林牧渔等16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分别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办公室设在相关部门单位。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主   任:刘长平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薛  诚   县交通局局长

  卯学军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职   责:负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彭虎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铁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刘浩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薛  诚   县交通局局长

  马   超   定边县火车站站长

  职   责:负责铁路交通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薛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   任:刘浩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卢  军   县应急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张国庆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职   责:负责消防领域安全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张国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沈  力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万光宏   县住建局局长

  薛   诚   县交通局局长

  王   军   县水利局局长

  马   超   定边县火车站站长

  职   责:负责房屋建筑、交通、水利、铁路等领域建设工程,以及城镇燃气供应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万光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彦强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主任:屈彦智   县工贸局局长

  职   责: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工贸局,屈彦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刘浩成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卢  军   县应急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职   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卢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非煤矿山和油气集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刘浩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卢  军   县应急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职   责:负责非煤矿山、油气集输管线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卢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工矿商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刘浩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卢  军   县应急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职   责: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卢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董建勋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王惠茂   县卫健局局长

  职   责:负责医疗卫生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王惠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黄国栋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王廷奎  县人大党组成员、县文旅局局长

  职   责:负责文化经营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文博场所和景区设施设备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王廷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刘长平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魏岳峰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职   责: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魏岳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高  燕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蒋登峰   县教体局局长

  职   责:负责各类学校校区设备设施、校车、试验场所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蒋登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三)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沈  力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杨  帆   县发改科技局局长

  魏永飞   县电力局局长

  职   责:负责电力设施建设以及运行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电力局,魏永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四)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彦强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主任:屈彦智   县工贸局局长

  职   责:负责商贸领域场所、成品油流通行业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工贸局,屈彦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五)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刘长平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解淳杨   县公安局副局长

  职   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解淳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六)农林牧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罗志刚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主任:王  军   县水利局局长

  王少波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林业局副局长

  李   锋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职   责:负责农业、林业、草原、畜牧、农机、渔业水产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李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共同职责

  (一)组织本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贯彻执行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安委会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围绕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健全完善责任制和责任清单。

  (四)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容易引发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场所、核心部位,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风险防控,切实遏制本行业(领域)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五)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和协调,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发展、行业(领域)管理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六)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演练,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工作。

  (七)按照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专项检查,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

  (八)每月22日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月重点工作安排、工作措施。

  (九)负责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定边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