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2年度稳增长促投资工作的意见(定政发〔202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一季度经济稳增长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22〕1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度稳增长促投资工作的意见》(榆政发〔2022〕3号)文件精神,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高质量项目建设,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精准防疫保障良好生产环境

  (一)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扎紧扎牢机场、高速路口、国省干道、铁路、冷链物流“五个口袋”,严格执行防疫政策“五不得”要求,严格执行市县统一的防控政策,坚决杜绝“层层加码”和“一刀切”,切实保障健康人群自由流动、生产资料物流畅通、各类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全县经济稳增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县卫健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公司、各乡镇(街道办)等配合)

  (二)提高精准防控能力。全面提升核酸检测、流调溯源、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物资保障五项能力。建立健全覆盖全域的分级分区管控体系,细化落实“微网格”常态化管理。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加大城区高频率5G基站覆盖面,强化大数据分析在流调溯源等环节核心作用。指导督促全县各类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全部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切实做好节假日后返岗复工、物流运输等重要节点、关键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县卫健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发改科技局、县工贸局、县交通局、县电信局、各乡镇(街道办)等配合)

  二、挖潜增效稳定经济基本盘

  (三)狠抓工业增产。扎实做好能源保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生产保障服务,强化运行调度,督促企业及时足额发放节假日在岗补贴,确保能源生产企业全年稳定生产,力争2022年全年原油产量达到800万吨、天然气产量达到9亿立方米。加快释放新增工业产能,2022年3月底前梳理形成年度拟竣工投产的新增工业产能项目清单,按季度倒排时间表,建立台账跟踪帮扶。按照市级要求开展“千人帮千企”行动,除市级工作人员包扶我县的2户企业外,再从县级相关部门抽调50名干部包抓50户重点企业,保障生产企业达产满产、多产多销。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含当年年底退库企业和能源生产企业)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均含本数)的企业,积极帮助企业向上申报争取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资金。(县发改科技局、县工贸局、县财政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落实省上关于支持链主企业发展各项奖励措施,组织开展我县链主企业认定。全面落实工商业用户市场化购电政策,确保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全部进入市场购电(居民、农业和公益性事业用户除外)。不得随意扩大高耗能企业电价政策实施范围,不得擅自提高工商业电价标准。(县发改科技局、县工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电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企业技改提升。积极争取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和1亿元市级工业转型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贯彻落实市上对中小企业购置关键设备,按照不超过购置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进行奖补的政策(已获得省级技改资金奖补的市级不重复奖补),帮助企业争取上级奖补资金。积极完成市工信局下达的全年技术改造投资任务,按季度对技改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县工贸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确保民营企业可依法平等进入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推进公租房、老旧小区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动建筑业企业“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鼓励企业提升资质等级、扩展资质类别,对资质新提升为由住建部许可的施工综合资质、由住建部许可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由省住建厅许可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和由住建部许可的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积极协助争取市上给予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制定引导扶持政策,开辟“绿色通道”引进县域外建筑业龙头企业落户。(县发改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稳定农业生产。出台发展高效旱作节水农业五年行动方案等政策,全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10万亩、旱作节水农业4.6万亩。抓好春播入种和田间管理,确保粮播面积稳定在300万亩以上。积极推进湖羊扩繁项目、湖羊集中养殖场室外配套工程及定边羊肉品牌化销售点建设,大力发展村集体肉羊(肉牛)产业,确保全年羊子饲养量稳定在150万只以上。引进陕西粮农等大型龙头企业,建成万头肉牛养殖示范区,2022年底前建成万头肉牛养殖示范基地并投产。继续做好生猪产能调控工作,全年生猪饲养量稳定在25万头以上。落实防止二次沙化及国土绿化五年行动方案,全年完成营造林及种草任务15万亩。(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以赴扩大有效投资

  (八)夯实投资目标任务。落实全省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年实施方案,县发改科技局于2022年3月底前分解下达各部门(乡镇)投资月度推进任务,同步分解下达工业、房地产、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投资任务,逐月调度并通报各部门投资运行、项目储备、争资争项等情况。各部门(乡镇、街道办)要及时将月度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落实“四个一批”项目推进机制,每季度集中举行项目集中开工仪式,配合市级做好现场观摩、云观摩等活动,在季度考核点评会上点评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县本级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7%,达到93亿元。(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等配合)

  (九)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建立重点项目审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落实要素保障部门实行集中办公、并联审批、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容缺执法等机制,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快审批事项办理进度,力争一季度县级重点续建项目全部复工,20%新建项目开工建设。出台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服务指南,努力实现由“部门企业找审批单位,向部门企业和审批单位互相找”转变,确保一季度县级重点项目30%以上完成招投标。加快土地报批供应,2022年3月底完成定边县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方案微调,保障重点项目用地规划指标,形成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清单,按批次下达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组件任务。简化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和材料,将用地报批周期压缩在40个工作日内。强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确保2022年底前实现“双清零”。(县发改科技局、县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行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重大项目前期。紧盯中材科技风电叶片产业园、协鑫5GW单晶硅生产、止漏抽油泵项目、智慧节能高效工业变压器生产项目等重大项目,确保列入省级和我市“十四五”相关产业规划,同步帮助项目单位做好工艺优化、土地组件报批等事项,加快推进项目环评、能评等前期手续,力争年内具备开工条件。加快协调远景300MW风电、新华发电100MW风电,华能新能源100MW、国能100MW农光互补发电场及配套产业项目备案(核准)批复。要素保障部门要抽调专人,落实联审联批等机制,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等配合)

  (十一)大力招商引资。聚焦全县10条重点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开展重点产业链招商,对所有招商项目分别组建专班、指定专人、全程代办、跟踪服务,及时足额兑付产业类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确保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不低于112亿元。加快推进已签约项目落地,确保万吨磷酸锰铁锂电池正极材料、年产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等一批重大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县林业局、县工贸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局等配合)

  (十二)全力争资争项。用足用活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和专项债券支持政策,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库,动态安排前期费,县本级财政安排前期费不少于1000万元。积极做好国家和省、市投资政策解读培训,适度超前开展城市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建设,确保全年向上争取各类资金总额度同比增长10%以上。积极推进政府融资平台整合升级工作,充分发挥平台融资功能。(县发改科技局、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多措并举促进消费恢复

  (十三)促进消费回补。落实《榆林市激励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确保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6%。鼓励纳入统计的企业开展促销费活动,大型商贸企业在户外特定区域,利用节假日(含店庆日、特殊重大活动)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支持企业网络销售,大力挖掘老字号企业,发展首店经济,激发夜间经济消费潜力,支持商业街区提质扩容。(县工贸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十四)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继续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以订单农业、供货代销、劳务用工、技能培训等方式带动农户增收。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规范快递物流市场经营秩序,整合零散订单形成规模效应,推进综合物流费用逐步降低。共建农特产品品牌与质量保障体系。树立品牌意识,大力推进县域公共品牌建设,打造新型农特产品龙头电商企业。推动设立电商产业园区。建设集办公、生产、物流、仓储、检验等功能齐全的电商产业园区。(县工贸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邮政公司等配合)

  (十五)优化消费环境。支持商超、商贸企业加大货源组织力度、扩大库存总量,保障节假日期间各类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品种丰富、价格稳定。鼓励在商圈、商业街、广场等举办促销、宣传、推广等活动,优化健全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快速审批制度,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取消禁止大型群众性促销活动等不合理限制。(县工贸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配合)

  五、综合施策服务企业发展

  (十六)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落实国家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以及省政府关于疫情期间支持企业纾困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积极推进防范和化解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落实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及时足额兑付各类惠企政策。(县发改科技局、县工贸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金融支撑。落实全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不断强化财政对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的支持力度,建立商业银行存贷挂钩机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疫情期间,对支持和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产生的担保费,积极协调担保公司执行免收担保费政策。积极落实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每月组织召开1次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和重点项目政银企融资对接会。(县政府办(金融办)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人行定边支行等配合)

  (十八)加大科技和人才支持。落实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县战略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在秦创原建设或引进的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给予土地、用能、配套资金等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给予资金支持。全面落实社保费阶段性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贴等政策。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覆盖面,力争2022年全县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00万元以上、扶持自主创业50人以上、带动就业150人以上。(县发改科技局、县人社局牵头,县工贸局、县财政局配合)

  (十九)全面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扎实做好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等工作,力争定边县产业园区2022年底前完成省级开发区申报。持续推进园区改革,加快产业园区机构整合取得实质进展,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人员转隶等工作,大力推行“竞聘上岗、绩效考核、按岗定薪”新机制。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2022年6月底前定边县产业园区新增工业项目用地不低于10%的面积采用“标准地”供地。加快推动净地向熟地转变,园区产业项目用地中储备地占比不得低于50%。(县发改科技局、县资源规划局、定边产业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保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稳增长工作,加快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稳增长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细。组建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王彦强同志任组长,县工贸局牵头的商贸流通业、工业两个工作专班,县发改科技局牵头的重大项目工作专班;组建由县政府副县长沈力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牵头的建筑业工作专班,各工作专班要尽快明确专班人员、主要职责和运行机制,各责任部门要明确工作推进举措和办结时限,一项一项抓出成效。(县工贸局、县发改科技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推进应统尽统。落实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深入研究各行业经济发展态势,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确保全面真实反映经济发展成果。持续开展破难查漏,积极培育“五上”企业,及时指导申报入统。加快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建材、农贸和全国连锁店等市场主体注册和入统,支持规模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个体户转为企业。(县发改科技局、县工贸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协调调度。县统计局要加强我县月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监测预警,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做好业务指导,协调解决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企业争取上级奖补资金,对接市上明确奖补项目的申报、审核及奖补资金兑付流程,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发改科技局、县统计局、县工贸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大督查奖惩。县纪委监委要进一步规范减少涉企检查、参观、考察、调研,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对借检查、调研之名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严肃追责问责。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工作推进情况持续跟踪督查,对上述政策实施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县纪委监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等配合)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定边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