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 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定政办发〔2024〕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国有林场:

  当前,全县降雨量偏少,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天气增多,气候干燥,火险等级急剧升高,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入关键期、紧要期和重点期,加之清明、“五一”将至,旅游踏青、祭祀扫墓人员增多,春耕农事活动频繁,野外用火管控难度进一步增大,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春季历来是森林草原火灾的多发季节,各乡镇、各林场等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清明、“五一”期间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动员好、安排好,把防火力量组织好、部署好,确保全县不发生各类森林草原火灾。

  二要压实防火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各乡镇要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指导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牵头开展火灾预警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工作。林业部门具体负责火灾预防,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协同林业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消防部门负责火灾现场扑救处置等工作。

  三要严格隐患排查。各乡镇、各林场要集中力量,聚焦重点部位,特别是对林缘周边、重点区域公路沿线、林农插花分布地段的秸秆、荒草等区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到位,彻底清除火灾隐患点。对林区林缘的坟墓、特殊人群、施工企业、输电线路、放牧人员等要摸清底数,严加管理。

  四要加强火源管控。清明、“五一”期间,各乡镇、各林场要把管住人为用火作为防火工作重点来抓,组织村组干部、护林员全天候巡查巡护,对重点林区、山头、路口等指定专人加强巡查,进一步织密防火安全网。特别是要严加管控清明节上坟祭祀活动,严防上坟烧纸人员带火进山入林,引发火灾,真正做到看住人、管住火、封住山,防止一切火灾事故发生。

  五要强化应急值守。各乡镇、各林场要严明值班值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要严格执行火情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发现火情要立即处置,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谎报和迟报;要加强防火队伍建设,强化防火应急演练,备足备全扑火物资,确保人员在岗备勤,一旦发生火情,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组织火灾扑救,力争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六要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各林场要充分利用微信、抖音、快手等媒体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法规法律,大力倡导鲜花献祭等文明祭祀行为,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全民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良好氛围。林业、应急、气象等部门要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七要严肃督查问责。清明、“五一”假期期间,县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局、林业局通过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林场防火责任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安排部署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隐患问题突出的乡镇和单位,下发整改督办函,限时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落实。对防火责任压的不实、防火工作组织不力、被动应付的乡镇和单位提请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予以通报批评;对清明期间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乡镇和相关责任单位,严肃追究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