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边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县级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16〕1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定边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县级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已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定边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县级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求,根据《榆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榆政农发〔2016〕99号)和《榆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验收资料清单的通知》(榆档发〔2016〕20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及工作职责
  县级验收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从县政府法制办、国土局、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档案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3个验收工作组,负责对各乡镇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具体名单见附件8)。承包地块测绘成果验收由县农业局组织第三方监理验收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验收工作于2017年元月开始。验收工作组及分工如下:
  第一组白泥井镇安边镇石洞沟乡堆子梁镇郝滩镇学庄乡砖井镇
  组  长:县农业局        罗志岗
  副组长:农林水牧纪工委  王建才
  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    樊兴玮
  成  员:县政府法制办    张本玉
  县财政局        柴双成
  县审计局       李长浩
  县档案局       赵秀娟
  第三方质检单位
  第二组定边镇盐场堡镇杨井镇新安边镇 原纪畔乡白湾子镇油房庄乡
  组  长:县财政局        吴海东
  副组长:县政府法制办    李芝青
  副组长:县农业局李锋
  成  员:农林水牧纪工委  薛嘉骐
  县国土资源局    齐腾云
  县审计局        李佳阳
  县档案局        郑天鸣
  第三方质检单位
  第三组贺圈镇红柳沟镇樊学镇张崾先镇姬塬镇 冯地坑乡
  组  长:县国土资源局朱晓健
  副组长:县审计局        张利宏
  副组长:县农业局韩晓为
  成  员:县政府法制办    唐艳萍
  县财政局        高  军
  县审计局        高  杨
  县档案局        白  晓
  第三方质检单位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检查登记过程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存在的纠纷调解是否合法。根据检查情况填制完成附件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落实情况检查表》,并合计总分,出具检查结论。
  县财政局、审计局:负责检查县确权工作补助资金是否到位、使用是否按照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确权登记过程中的相关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工作是否合法合规。负责第三方社会机构招标工作的经费落实。根据检查情况,协助县政府法制办完成附件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落实情况检查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检查农村征收耕地、宅基地占用承包地等已改变耕地农用性质的是否按照确权要求开展登记,基本农田登记是否准确。根据检查情况填制附件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中1-12项。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第三方监理验收单位完成附件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中13-26项检查内容,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负责检查调查登记工作全程是否按照调查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形成的各类登记资料、图表等是否规范、齐全、准确。根据检查情况,协助县国土资源局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并合计总分,出具检查结论。填制《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并合计总分,出具检查结论。
  县监察局:负责审核公示成果资料,主要指公示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材料准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真实、齐备。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根据检查情况填制附件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中27-32项。
  县档案局:负责检查确权形成的县、镇(乡)、村、农户的相关文件、资料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收集建档。根据检查情况填制附件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并合计总分,出具检查结论。
  二、验收内容及评分办法
  1、验收内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总体完成情况、工作保障落实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完成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完成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存放情况6个方面。
  其中,承包地块测绘成果实行专项检查验收。县农业局组织第三方监理验收单位进行检查验收。专项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出具检查验收报告,并由第三方监理验收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2、验收样本确定。每个受检乡镇抽检2个村民小组,每个受检村民小组抽检不少于5个承包方和30块承包地的样本量,随机确定检查验收抽检样本。
  3、实地检查验收。通过听取受检乡镇汇报、内业查看、内业检测、走访群众、外业抽检等方法,对受检乡镇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相关评分标准打分,填制相关检查表(见附件1-8)。以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等为基本单位的检查内容,按合格比例计算各要素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计算公式为:要素得分=要素分值×合格样本数÷总样本数,并根据检查项目的要素得分(S1,S2,S3,S4)及要素权重(P1,P2,P3,P4,权重分别为P1=0.1,P2=0.4,P3=0.3,P4=0.2),计算最终验收得分(S=S1×P1+S2×P2+S3×P3+S4×P4),做出受检乡镇检查结果评定。县验收工作组在执行检查验收程序过程中,发现有与国家、省确权登记颁证技术规范、标准不符的,有权中止后续检查验收程序,向乡镇说明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待整改完成后,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请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结束,受检乡镇应及时做好检查验收档案工作。
  三、申请检查验收条件
  1、资料准备齐全。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资料。包括《同一地块农户登记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申报表(入户调查阶段手写)》《户主表》《户主声明书》《委托书》《公示无异议声明书》《承包地块调查表》、以村组为单位的《工作底图》(手绘版)和《承包地块公示图》、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台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结果等材料。
  (2)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资料。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数字化档案资料等。
  (3)其他成果资料。包括工作方案、实施方案、技术设计书、招投标结果公告、阶段工作报告、阶段技术报告、宣传培训、检查验收、会议纪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的组织实施和政策、技术文件以及本行政县内的乡政级行政县、发包方和承包方清单等。
  (4)以乡镇为单元形成自检报告。
  2、作业成果的数学基础正确。坐标系统、高程系统、比例尺、地图投影及计量单位符合规范要求。
  3、界址点图解或实测数据测量精度达标。
  4、有经审查的专业技术设计书,作业过程和方法符合专业技术设计书要求。
  5、承包地块确权过程符合规定的工作程序。
  6、数据库成果符合规范要求。
  7、受检区域的农户签字(含委托签字)率达到90%。
  8、承包地块权属信息符合率达到95%。
  四、验收流程
  1、测绘公司以乡镇为单元向县确权办提交县级验收申请(测绘公司、所在乡镇盖章)、并提交自查报告。
  2、经初审符合检查条件的,由农业局出具验收通知,告知抽查的具体发包方及其它验收事项。
  3、测绘公司确认抽检发包方县内及周边是否有满足本次检查的控制点,原则上要求覆盖抽检区的控制点不少于3个,抽检发包方内地块与控制点距离小于7km,布网等级及规格参照相关规范,并适当考虑市级、省级抽检的需要。若不符合要求,提前布设和计算成果。
  4、现场召开检查工作布置会。验收组、乡镇主要领导、测绘公司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员参加。由乡镇简要介绍项目实施情况。然后确定外业检查的线路、承包方和承包地块,具体方法和总体时间安排。
  5、内业及外业检查。
  内业资料提前准备。外业抽查测绘公司要安排对控制点、路线、地块等熟悉工作人员,协助验收人员携带影像、地块资料,配合验收工作。
  6、形成验收结果。
  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最终结论,验收组在检查的相关表格上签字确认。由验收组组长宣布验收结果,有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
  7、出具验收报告。所有验收成果资料由验收组统一移交第三方监理验收公司保存,全县县级验收工作结束后,由第三方监理验收公司根据验收成果出具县级自查验收报告。

  附件: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总体完成情况检查表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落实情况检查表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面积精度检查表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界址点精度检查表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
  7、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检查表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检查验收名单表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