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边县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17〕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定边县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

定边县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执法),充分发挥卫片执法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大局中的作用,全面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根据上级对2016年度卫片执法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卫片检查发现问题为导向,全面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评估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区域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检验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通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起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工作制度,提升管理水平,规范管理秩序。
  二、检查对象
  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6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工作机构
  全县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成立定边县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江林  县监察局局长
  任小龙  县国土局局长
  成  员:屈文飞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卫东  县发改局局长
  苏  刚  县财政局局长
  钟子俊  县人社局局长
  高冲云  县住建局局长
  崔巍峰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  军  县法院副院长
  袁  驳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建军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艾  君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王  虎  县国土局副局长
  冯占斌  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任小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冯占斌同志兼任。
  县政府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核查和整改情况的指导、督查、验收评估、警示约谈和问责工作。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片图斑核查、数据统计、案件查处、督查整改等工作。
  四、工作安排
  2016年12月,安排部署我县2016年度卫片执法工作,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协同推进。
  2017年3月1日前,国土资源系统要积极与上级业务单位、作业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准确领会精神,把握政策,对下发我县的土地变更调查监测图斑,进行细致的外业实地核查和内业审查。坚持边核查边整改的原则,不断修正数据,理清底数,并向上级汇报初步核查统计数据。
  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对土地变更调查监测图斑中的违法新增建设用地、2016年度国土资源其他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整改工作;依据国务院三部委15号令完成县级约谈和问责工作;完成相关文件、数据、影像资料收集、汇总和档案整理等工作;初步完成在线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
  2017年6月15日前,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卫片执法数据审核、实地验收等工作,并把核查和督查结果报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向榆林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成果,同时报送纸质工作报告和报表(一式三份)。
  2017年7月30日前,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相关工作,并按照上级督查和审核意见进一步整改纠正,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五、工作方式
  (一)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协同推进。
  由县国土资源地籍部门牵头,核实本辖区的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要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在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阶段,与规划、耕保、利用、地籍等部门共同完成对遥感监测图斑的合法性判定;对涉及的违法用地,要立即组织查处,并填报相应的查处结果。配合省、市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结合土地变更调查抽查、评价,共同完成对土地遥感监测图斑合法性判定真实性、准确性评估工作。
  截至2017年1月,凡2016年度国土资源部下发遥感监测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均纳入2016年度卫片执法查处整改范围,并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上报。对违法用地所涉及的图斑,要及时提交给国土地籍部门,按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要求进行变更。对未能及时在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中予以标注;在卫片执法中已经整改恢复土地原貌的,纳入下一年度遥感监测范围持续监管,其中已经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下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退回原地类。对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往年批准本年建设”(“PJ”)图斑,填报相应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并计入2016年度实际建设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其他遥感监测图斑,不再在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中填报。
  (二)与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相衔接。
  在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结果时,相关数据必须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审核为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及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按照全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统一的政策标准认定和统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把握政策。
  近年来,卫片执法检查已经成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落实土地监管责任的重要抓手和手段,也是各级政府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但同时也面临着卫片执法周期长、查处整改不到位和执法边际效应递减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研究改进工作,打造卫片执法升级版,自2015年9月以来,国土资源部执法局多次召开会议,多方征求意见,提出了“三个新要求、六个基本思路、七个具体措施”,总体来说是要求更严、标准更高、措施更实。
  三个新要求:一是时间安排更明确、更紧凑。除部署工作时间比往年进一步提前之外,给地方政府查处整改违法行为,留出了足够时间,也便于执法部门对新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查处。二是组织形式更加突出面向市县政府,落实国土资源属地监管责任。三是对判定为违法用地的图斑,面积、耕地面积以实地勘测的面积为准,并详细记录违法用地的四至。
  六个基本思路:一是加强与土地变更调查、土地督察等业务联动,打造协同监管新模式;二是以查处整改为工作重心,提升执法效能;三是改进矿产卫片执法,缩短监测周期,提高监测频度;四是探索建立卫片执法公示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五是促进日常监管抓早抓小,推动执法方式转变;六是发挥执法反馈功能,推动制度完善。
  七个具体措施:一是工作内容聚焦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查处整改情况的抽查。三是加强查处整改情况考核。四是加强对县级拆除复耕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建立公示制度促进查处整改落实。六是明确约谈问责政策,鼓励主动查处整改。七是加强对被约谈、问责地区的持续监管。
  针对上述变化,各工作单位应引起足够重视,要迅速转变思路,主动应对变化;要把政策吃透弄懂,准确把握,正确运用;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核查,扎实进行查处整改;要严肃认真的开展各阶段工作,确保卫片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成立了以副县长张伟为组长、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明确乡镇政府是第一责任人,国土资源系统为直接责任人,相关部门是共同责任人。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要加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终端、网络等宣传卫片执法工作。
  (三)严格执法,重抓整改。
  1、鼓励整改到位,减轻约谈问责压力。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新要求,为了鼓励各地对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到位,在确定约谈问责对象时,对违法数量较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已达到15%以上的地区,但在向上级上报卫片执法结果前,各乡镇通过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查处整改落实到位,已经消除违法状态,没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不纳入约谈问责范围。各单位要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到位作为卫片执法检查的中心工作,严肃开展查处整改工作。
  2、要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成果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各工作单位对卫片执法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整改工作必须达到“六个必须”(即该没收的要没收,该拆除的要拆除,该罚款的要罚款,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要申请,该向监察机构提出处分的、建议的要提出,该移送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四个到位”(即处理到位、追究到位、移送到位、落实到位)和“双百九五”(即案件立案率达到100%、履职到位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5%以上)的标准和工作要求。对上报的实地已经拆除、恢复土地原貌的地块,要逐宗实地核实,并出具审核验收意见;对上级挂牌督办、交办的案件,按规定要求上报查处进度和处理意见,按规定时限查处到位;要从本辖区筛选违法占地面积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并及时向社会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对查处整改均已落实到位的片区,予以表扬;对查处整改不主动、不积极的,予以通报批评。查处整改落实不到位情况突出的,不予通过验收。
  3、要依法依规依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各工作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34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陕西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履职尽责。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情况,必须纳入违法案件查处台账和年度违法数据统计;日常执法工作中已经查处但尚未结案的,要依法依规继续推进。由各乡镇政府组织或其他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整改的违法行为,要在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对于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在履行发现、制止和查处职责的前提下,要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报告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厅发〔2010〕58号)的有关要求,进行专项报告。
  4、要严格落实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形成合力,尽快消除违法行为。县国土资源系统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等规定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要求,对于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可以根据情况将涉嫌违法的事实及制止违法行为的情况抄告发改、住建、环保、电力、金融、工商、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提请相关部门按照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履行部门职责,采取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对于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监察厅下发的《关于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案件查处绿色通道,有效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问题,坚决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四)落实责任,启动问责。
  县政府将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榆林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警示约谈工作实施意见》、《榆林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工作实施意见》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未达到15%以上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片区,要纳入约谈、问责范围;对违法违规比例虽然不高或数量不大,但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得过且过的,也要进行县级警示约谈或实施问责。探索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等手段,强化对被约谈、问责片区的重点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对被约谈、问责片区的后续督导检查、验收评估等工作制度,督促其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落实到位,将责任追究到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所一级,督促其履职尽责。
  (五)层层审查,准确填报。
  各乡镇和国土部门要对上报的数据严格审核,尤其是对在占用耕地和判定为合法用地的地块,要逐宗审查原始建设用地审批档案(有条件的单位应对全部合法用地审批档案进行审核),确保上报的各类数据真实、准确。各片区在下发本通知之日起至2017年7月份之间于每月的22日前向县国土资源局报送卫片执法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具体反映本县区工作进度、好做法、好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措施建议。月报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以电子件上报。如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即时向县国土资源局专门报告(专报),专报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书面正式上报。最终上报的2016年度卫片执法各类纸质数据成果必须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在线信息系统中上报的数据保持一致(《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要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每个纸质文件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审核签字,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县国土资源局在开展成果审核工作时,要抽调专业人员成立专门的审核小组,切实加强审核把关。对书面审核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反馈、纠正。
  (六)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乡镇和国土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县上将实行督查和通报制度,不定期地对各片区的图斑核查、案件查处整改、拆除复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因工作推拖、措施不力,压案不查等原因没有完成工作任务,造成辖区2016年度卫片执法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高于15%或整改落实不力的,县上将视情况采取约谈片区政府主要领导、扣减当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暂停受理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等措施,同时严肃追究负有责任的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县国土资源局要依据土卫片执法情况,对各片区上报的统计数据、案件查处、日常巡查、案件报告、信访举报线索等情况进行分析比对,评估各片区日常执法工作情况,促进各片区加强日常执法工作。各片区要转变工作思路,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夯实基础工作,强化动态巡查,完善执法台账,落实案件报告责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和日常监管,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水平。
  (七)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卫片执法公示制度。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从卫片执法结果公示着手,探索建立卫片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逐步扩大卫片执法信息公开的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可先行开展试点,条件成熟后,在全县探索将遥感监测图斑信息、卫片执法发现的违法案件线索、查处整改进展情况等执法内容向社会公开。
  七、其他
  各片区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县国土资源局联系。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联系人:苏旭波,电话:18291268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