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定政办发〔2017〕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春季是动物疫病高发期,为确保我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确保全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障全县公共卫生安全,现就做好2017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春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正值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动物常见病的易发多发季节。根据农业部通报,近期,韩国、日本、越南连续发生多起H5N6禽流感疫情,俄罗斯等东欧国家非洲猪瘟疫情愈演愈烈。截止2016年11月底,全国发生7起家禽,1起珍禽的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其中H5N1疫情1起,H5N6疫情7起),4起O型口蹄疫疫情(其中生猪2起,牛2起)。农业部兽医局发布2017年1月H7N9禽流感监测情况,病原学监测55392份,检出阳性26份,阳性率0.05%;1月4日,湖南省益阳市一养殖户饲养的大雁发生H5N6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1月8日,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部分养殖户饲养的牛发生O型口蹄疫疫情。国家卫计委2017年2月15日发布,2017年1月全国人感染H7N9禽流感192例,死亡79例。国内外动物疫情形势错综复杂,十分严峻。为此,各乡镇及畜牧兽医部门务必要准确判断和把握当前疫情形势,决不能掉以轻心,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紧紧围绕《榆林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3-2020年)》(榆政办发〔2013〕85号),周密部署,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目标任务
  全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从2017年3月1日开始,4月20日结束。根据《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印发陕西省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暂行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发〔2016〕102号)要求,继续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及布病实行强制免疫;对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不实施强制免疫,将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开展全面免疫和防治工作。对强制免疫的病种,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确保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100%,动物标识配戴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到100%,免疫抗体水平合格率常年维持在70%以上。
  三、重点工作与防控措施
  (一)建立健全防疫档案和疫苗管理制度。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健全畜禽养殖档案与动物防疫档案管理制度,对本辖区内的家畜家禽建立完整的养殖与防疫档案,要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落实养殖场(户)规范填写免疫入户册和按规定要求配戴免疫耳标。要进一步加强各类动物免疫疫苗管理,按照疫苗网络化管理信息平台要求进行申报、领取、运输、保存,确保疫苗在冷链条件下运输,在冷藏或冷冻条件下贮存,坚决保证疫苗质量。
  (二)进一步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动物防疫管理。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养殖专业合作社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关键环节,各乡镇和畜牧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一要加强技术指导,完善健全免疫程序、卫生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人员管理等防疫制度。二要切实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养殖区域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制度,坚决禁止非工作人员出入。三要严格落实隔离观察制度,切实加强对新补栏畜禽的隔离观察,新补栏畜禽确认无疫病方可进场饲养。四要对无专职兽医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合作社,要明确村级防疫员和驻场观察员,并负责做好防疫工作。
  (三)强化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各乡镇及畜牧部门要严格按照日常监测与应免监测相结合、全面监测与定点监测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要加大对种禽场、交易市场和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区域的监测频次;口蹄疫,要重点加强对种畜场、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监测工作。要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按规定上报,严禁瞒报、迟报和不按规定程序报告。对群众举报的疫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核实、排查,一旦发现可疑疫情或检测出阳性样品,要及时送上级检测部门进一步诊断。要充分发挥村级疫情报告观察员的作用,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
  (四)强化动物检疫监督、严防疫情传播和扩散。一是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养殖专业合作社要进一步加强防疫设施建设,积极改善防疫条件;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切实落实产地检疫报检制度。对出栏或调运的畜禽,必须派人到场、到户检疫,不得漏检;对屠宰牲畜,必须实行驻场(点)同步检疫,做到有宰必检,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上市;严格执行跨省调运动物监管制度,强化产地检疫,认真落实调运前检测、调运审批、运抵后隔离观察等制度措施,防止输入性疫情发生,对逃避和拒绝检疫的,要依法从严惩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对私屠乱宰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坚决取缔非法屠宰经营活动。三要加强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监管,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为,坚决执行病死畜禽处置技术规范。
  (五)加强疫情管理,认真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要筹集足额的防疫经费,用于购置消毒药品、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及村级防疫员补助和其它防控经费的支出,并抓好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应对。特别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应急职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一)明确责任。要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双轨”责任制,切实做到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辖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亲自组织抓好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同时。畜牧兽医部门要积极开展疫情监测、免疫接种工作,严格检疫、封锁、扑杀、消毒工作程序,强化染疫动物、动物产品以及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措施;财政部门要及时拨出专款,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卫生部门要做好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动物、动物产品销售市场的监管工作;林业部门要切实做好野生禽类的禽流感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新闻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广大养殖户树立科学的防疫观;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要立足本职,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做好春防工作。
  (二)加强考核。春季动物防疫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强制免疫密度是否达标,免疫档案记录是否真实,耳标是否佩戴,要对防疫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将按照“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的要求,对全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凡因防疫措施不到位、免疫密度不够、免疫抗体合格率不达标,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的,要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