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行政村沥青(水泥)路通畅完善工程的通知(定政办发〔2017〕1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做好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清洗工作>的通知》(陕发改脱贫办函〔2017〕890号)文件要求,行政村通畅工程达标参考标准为: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至行政村的村委会、学校、敬老院、公共医疗机构等公共活动服务场所。
  通过行政村通畅数据清洗工作发现,我县大约有113个行政村的通村沥青(水泥)路,未通至行政村的村委会、学校、敬老院、公共医疗机构等公共活动服务场所门口,距离分别为10—500米不等,与行政村通畅参考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为确保我县“脱贫摘帽”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现状为土路的进行硬化。
  附件:定边县行政村通畅完善统计表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定政办发(2017)151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