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定政办发〔2017〕1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驻定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扶贫工作,帮助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根据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政办〔2017〕110号)要求和2017年8月21日县政府推进解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会议精神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五个一批”工作措施,县境内各油气开发企业和新能源企业帮助我县解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800人(其中:长庆采油五厂100人、长庆采油六厂100人、长庆采油八厂50人、长庆采气六厂50人、定边采油厂200人、光伏企业100人、风电企业200人),重点解决移民搬迁至城区内(新乐小区)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并于2017年9月10日前完成贫困劳动力上岗安置就业工作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贫困家庭劳动力工资待遇由用工企业根据岗位类别参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原则上不得低于20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若因工作岗位实际需求不实行全年上岗的,则须保证年度月均工资不得低于2000元。
  (二)贫困家庭劳动力被企业录用后,须签订规范的劳务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审查。
  (三)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许君同志牵头,常委副县长马俊飞、副县长艾先明同志配合,全面负责全县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扶贫工作。人社局负责就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改局负责落实光伏企业就业扶贫工作,招商局负责落实风电企业就业扶贫工作,工贸局负责落实油气开发企业就业扶贫工作。
  (四)发改局、招商局、工贸局要分别成立工作组,抽调人社局、国土局各1名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与各油气开发企业和新能源企业对接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积极推动落实光伏企业、风电企业、油气开发企业所承担的就业扶贫工作任务。
  (五)为了切实抓好抓实就业扶贫工作,保证按期足额完成就业扶贫工作任务,人社局、扶贫办以及各乡镇要加强政策宣传工作,鼓励引导贫困家庭劳动力积极报名申请,尽早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若新乐小区贫困户申请名额不足,报名范围可扩大至衣食梁移民小区,并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可将报名范围扩大至就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六)就业创业扶贫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人社、发改、招商、工贸、国土、扶贫办以及各乡镇、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主动工作,密切配合,采取强有力工作措施,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按期全面完成贫困劳动力上岗安置就业工作任务。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