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气象工作站建设的通知(定政办发〔2017〕1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推进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强化预警信息向基层防灾一线传递,提高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政办发〔2013〕72号》和《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的通知》(定政办发〔2011〕145号)精神,各乡镇先后成立了气象工作站,组建了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对有效防御气象灾害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乡镇气象工作站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要求,在原有基础上按照“有职能、有场所、有人员、有装备、有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气象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实现乡镇气象工作站有固定工作场所、有分管领导,每个行政村有气象信息员,建立直通基层一线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能及时传递关键天气预报信息、灾害预警信息、防灾减灾知识等各类公共信息,使广大群众及时、准确地掌握气象防灾减灾信息,最大限度减轻气象灾害的不利影响。
  二、建设任务
  (一)职能建设。乡镇气象工作站应明确气象工作法定职能,逐步细化气象工作管理、气象公共服务、人工影响天气等的工作职责。
  (二)场所建设。按照《定边县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定办字〔2017〕42号)要求,在乡镇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办公室增挂“气象工作站”牌子。
  (三)队伍建设。气象工作站应明确分管领导,乡镇至少要有一名气象信息管理员,各行政村的气象信息员要全覆盖。
  (四)装备建设。乡镇气象工作站应配备计算机和宽带网络,有条件的地方可配置气象预报预警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信息发布设备。
  (五)制度建设。气象信息服务站应制定工作流程、设备管理、信息员职责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急预案。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将其作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建设宜居宜业幸福定边的一项重要任务,把气象工作站和信息员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任务。
  (二)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关心和支持气象工作务站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气象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气象工作站建设情况和分管领导、辖区内气象信息管理员、气象信息员基本信息(见附件)一并报至县气象局,如有人员因工作调整等原因无法履行职责时,应及时调整报备。
  (三)气象部门要指导做好乡镇气象工作站建设工作,组织制定气象工作站职能、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推进其综合服务功
  能建设。
  联系人:张晅     联系电话:0912-4216474
  附件:定边县乡镇气象工作站人员基本信息表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