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5016098292A/2024-0260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8-27
[ 效力状态 ] 失效 [ 文 号 ] 定规〔2024〕005—县发改科技001
[ 名 称 ] 定边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定边县民政局 关于定边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定政发改科技发〔2024〕86号)【失效】
定边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定边县民政局 关于定边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定政发改科技发〔2024〕86号)【失效】
时间:2024-08-27
来源:定边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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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殡葬服务站:

  经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按照《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陕西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陕价行发〔2011〕154号)规定,现就我县殡葬服务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殡葬基本服务费:

  1.遗体接送费:230元/具(20公里及以内),20公里以上超出部分收取6元/公里;

  2.遗体存放费:4元/具.小时(冷藏存放);

  3.火化费:780元/具;

  4.骨灰寄存费:1-2层90元/个.年,3-4层110元/个.年,5-7层140元/个.年。

  二、殡葬延伸性服务费:

  1.遗体整容费:240元/具(包括消毒、清洗、脱衣、穿衣、整容等),特殊遗体价格面议;

  2.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费:(包括吊唁室、休息室、音响、LD显示屏、水晶棺、瞻仰台、冬季取暖)大厅1000元/天,中厅600元/天,小厅480元/天。

  三、实行政府定价的殡葬基本服务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殡葬延伸服务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四、本标准试行期一年。

定边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定边县民政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