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长效机制奖补资金使用方案
定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定边县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定政农发〔2021〕3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定边县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定边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7日
定边县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奖补资金使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定边县乡村振兴局 定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县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定乡振发[2021]13号)、定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县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的通知》(定财政预发[2021]170号)和2021年定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5次)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切实保障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奖补资金使用方案。
一、资金来源
为持续推进和保障我县村庄清洁行动开展,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经2021年定边县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在乡镇整体推行“群众自筹+财政配套奖补”的常态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模式(纳入城市环卫保洁之内的社区、村除外),根据群众每人自筹资金数额2倍给予补贴,最高不超4元(向农户每人每月收取2元环境整治费用,财政每人每月配套奖补4元),人居环境治理日常经费自筹部分,由乡镇组织代收,自筹资金必须由农户自行缴纳,不允许乡镇村组使用其它资金代缴(脱贫户在巩固期内可由乡镇村组筹集代缴),同时乡镇根据治理实际及责任义务,可以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向辖区门市商铺、企业等筹集环卫治理费用,所筹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2021年县财政安排配套整合资金434.5万元(详见附表)。
二、使用范围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奖补标准,由各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021年自筹资金务必于11月底收缴到位,根据收缴金额使用预拨奖补资金,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账户,所筹资金只能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八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室内外卫生、清理乱堆乱放乱搭建、清理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理农村河道卫生、清理农村道路沿线卫生和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及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五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设备、有制度、有技术)建设、厕所革命后续管护工作,同时鼓励乡镇整合保洁员、护林员、道路养护员、公益性岗位等各类资源,统筹实施,试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保洁公司化、市场化运行模式。
三、资金管理
奖补资金为整合资金,资金使用要按照《定边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发[2021]4号)、《定边县过渡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定办发[2021]16号)及《定边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定办发[2021]17号)文件精神组织实施。要加强资金管理,建好资金管理台账,严格支付程序,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要分类建立健全实施项目档案资料,充分利用文字、图片、影像等媒介,完整记录各个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确保档案资料能够完整反映项目实施全过程,为项目管理和考评提供依据。对实施的项目要在镇村主动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要做好项目进度台账报送,同时接受纪检、财政、审计、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四、绩效评价
要按照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估,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保证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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