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2025年市级丘陵山地小型适用农机具推广应用补贴项目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3 15:53:24 信息来源:定边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定边县农业农村局 定边县财政局《关于定边县2025年市级丘陵山地小型适用农机具推广应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定政农发【2025】16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丘陵山地小型适用农机具推广应用工作,助力农业生产效率提升,现将丘陵山地小型适用农机具推广应用补贴相关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资金

  2025年市级下达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补贴符合条件的丘陵山地小型适用农机具购置。

  二、补贴对象

  定边县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南部丘陵山区乡镇购机户优先。

  三、补贴机具范围

  2025年购买、生产日期最早不超过2024年7月1日,且未纳入国家补贴目录的丘陵山地小型适用农机具,具体包括:

  1.割晒机;

  2.8行及以下杂粮播种机;

  3.2行玉米全膜覆盖播种机。

  四、补贴标准

  参照国家农机具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实行定额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五、报名及补贴流程

  1、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产销企业购买符合要求的机具,购机时需向产销企业索要全额购机发票,发票须注明购机者姓名、所购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销售价格、生产企业等信息。提倡通过微信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结算,产销企业对销售机具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双方按权责统一原则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2、提交申请:购机者到定边县农机中心农机装备股(农业大楼6层)填报《丘陵山地小型农机具补贴申请(核实)表》申请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1份;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一卡通账户复印件1份;纸质支付记录。

  补贴申请遵循“早来早补,补完为止”原则。申请本项目补贴的机具,不得同时享受其他项目资金支持。

  六、注意事项

  购机者需确保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补贴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请购机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购机及申请手续,逾期未申请或材料不全的,将无法享受补贴。

  如有疑问,可前往定边县农机中心农机装备股(农业大楼6层)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912-433486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按要求办理报名及补贴申请手续。

定边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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