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定边县十届委员会四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复函
石祯、李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动物疫病防控的建议》(第040号)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加强部门沟通,形成监管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我局积极加强与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严格执行动物交易、屠宰凭检疫票证进行,加强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及生鲜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生鲜肉监管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销售环节生鲜肉监管工作,落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消除生鲜肉市场的质量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陕西省生鲜肉经营质量安全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我局于2025年4月18日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县生鲜肉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通知》要求:生鲜肉市场监管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使我县生鲜肉市场经营秩序明显改善,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明显加强,索证索票制度在生鲜肉销售环节得到有效落实。
1、规范和完善生鲜肉市场经营秩序,着重强化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有关义务。一是检查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在显要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营业执照》、《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查看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健康安全有关条件。二是检查经营者经营行为,查看其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每批次肉品都索要生鲜肉检验检疫合格证、资质以及进货票据;经营进口生鲜肉经营户,要重点查验其经营的店面、摊位、冷库、运输环节的货物、票据情况,查看经营的进口生鲜肉的购货票据、检验检疫票据是否为中文标识,是否与货物一致,对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查看该货物进口国、企业及货物是否为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三是检查销售的肉品质量,查看其有无腐败变质、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的生鲜肉经营现象。
2、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要以超市、农贸市场等生鲜肉主要经营场所为巡查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媒体曝光的问题生鲜肉,要求经营单位必须落实采购、储存索证索票制度,坚决杜绝使用过期、变质生鲜肉等违法行为,及时下架停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生鲜肉,不得购买和销售来源不明、与票证不相符、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鲜肉,强化生鲜肉经营单位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严格抽检,强化质量安全监测。要加强生鲜肉的抽检监测,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在生鲜肉质量安全易发、多发区域,对生鲜肉店实施全覆盖式抽检,对国家公布的违禁添加物全部进行检测。对违法违禁添加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打击,绝不手软,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充分认识生鲜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我县生鲜肉质量安全。 ?
三、畅通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渠道,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消费权益
充分利用我局“公众号”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及时公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提高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意识。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复函。
定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