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之你问我答

发布时间:2023-04-13 11:28:16 信息来源: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为什么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健全防止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新部署新要求,要充分认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意义,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压实责任,继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监测的范围是什么?

  监测覆盖所有农村人口,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收入标准的1.5倍为底线(2022年我省为6700元,省上每年综合全省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村低保标准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核算周期为监测对象纳入和风险消除当月前的1整年),综合监测易返贫致贫因素,合理确定监测范围。

  以户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收入高于监测范围底线,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规模。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家庭。

  三、监测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1.农户易返贫致贫风险。重点监测农户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等风险。

  2.规模性返贫风险。实时监测自然灾害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对农户的影响;重点监测产业就业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未转移就业或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有效监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大中型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产业就业、社会治理、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其他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致贫风险。

  四、监测方式有几种?

  1.农户自主申报。广泛宣传政策,鼓励引导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通过手机客户端或直接向村委会申报,对不能自行申报的,可委托他人代其申报。

  2.镇村干部排查。坚持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由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每月对重点关注对象进行排查,各村组织村民小组长、网格员每周对网格内农户进行日常排查,及时发现风险,开展常态化预警,综合分析研判。

  3.行业部门筛查预警。发改、农业农村、人社、教育、卫健、医保、民政、住建、水利、交通、公安、应急管理、宣传、信访、税务、残联、乡村振兴等监测预警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对接,筛查反馈有潜在风险的重点农户和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汇总整理预警信息,报送县乡村振兴局。

  4.各类监督渠道反馈。依托各级督查督办、审计发现、媒体监督、12345政务服务平台、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信访渠道、社会信息补充渠道等,掌握群众反映诉求、舆情热点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5.平台监测分析。县乡村振兴局依托全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每月监测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支出情况、分析“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及时将风险问题反馈镇村核实。

  五、识别纳入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括哪三种类型?

  边缘易致贫户:是指人均纯收入在我省防止返贫监测收入范围内,且受各种原因(因病、因学、因灾等)影响存在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一般农户;脱贫不稳定户:是指人均纯收入在我省防止返贫监测收入范围内,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返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脱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是指虽然人均纯收入超出我省防止返贫监测收入范围,但受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影响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并存在返贫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农户。这类群体可以是脱贫户,也可以是一般农户。

  六、监测对象识别纳入的程序有哪几步?

  第一步:风险预警。县乡村振兴局将行业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监督渠道反馈、平台监测分析发现的三类风险预警信息,每月向乡镇反馈。

  第二步:调查核实。对县乡村振兴局反馈、农户自主申报以及镇村干部、网格员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预警信息,乡镇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于3日内完成入户核查,召开会议提出初步意见,确定疑似风险户并上报乡镇,乡镇汇总后上报县乡村振兴局申请进行信息比对,并做好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对于已核查的各类风险预警信息要按月建立《疑似风险户核实情况统计台账》,做好跟踪回访工作。

  第三步:承诺授权。初步确定的疑似风险户,应提供真实性承诺,并授权县政府依法查询其家庭资产等信息。农户自主申报的,应在申报时提供相应承诺和授权。

  第四步:信息比对。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部门在3日内查询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家庭资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大型农机具、经济实体、银行存款、金融理财产品及纳税等情况),并组织开展信息比对(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成员是否有财政供养人员、缴纳社保等情况),将结果反馈镇村。

  第五步:民主评议。结合入户核查和县级信息比对结果,村级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扩大会议,围绕拟纳入监测对象家庭状况、风险困难情况、拟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等,开展综合研判和民主评议,经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同意后方可纳入监测。

  第六步:村级公示。民主评议结果在村内公示5个自然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和拟采取帮扶措施等情况,及时上报乡镇。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及时核查核实,做好沟通解释,并向群众反馈。

  第七步:乡镇审核。乡镇可通过实地核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做好复核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审议,无异议的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第八步:县级审定。县乡村振兴局于2日内完成县级审定工作,及时向乡镇批复,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审定结果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同时将监测对象名单及拟采取帮扶措施向相关行业部门反馈。

  第九步:信息录入。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将新纳入监测对象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以正式文件向市乡村振兴局报备当月新增监测对象情况,备案数据以核实认定后系统数据为准。

  第十步:持续关注。对于已认定的监测对象以及脱贫户和其他重点关注对象,坚持每月入户走访,持续关注其家庭收入以及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确保及时发现风险,及时纳入监测进行帮扶。

  七、纳入监测后如何帮扶?

  各相关行业部门统筹落实帮扶措施,建立监测对象帮扶台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一个月内落实帮扶措施。乡镇为监测对象确定监测联系人,由监测联系人协助落实帮扶措施,跟踪帮扶和风险消除情况。

  (一)强化政策支持。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及其他社会帮扶资金等,对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二)坚持精准施策。根据监测对象的家庭劳动力状况、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实行分类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

  1.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通过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增强其产业发展能力,强化产业帮扶,促进稳定增收;由县农商行负责提供小额信贷支持;由县人社局负责,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强化就业帮扶,优先安排就地就近就业,积极组织跨区劳务输出,帮助其转移就业。同时,鼓励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统筹利用公益岗位,多渠道安置监测对象。

  2.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由县民政局负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统筹做好兜底保障。

  3.对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坚持救助与帮扶相结合原则,由县卫健局、医保局、残联、民政局负责,落实健康帮扶、残疾人帮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符合发展条件的,由县农业农村局、人社局负责,落实相应产业、就业等其他帮扶措施。

  4.对内生动力不足的,由县委宣传部负责,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引导其通过生产和就业稳定增收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同时,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弘扬孝老敬老、互助友爱的传统美德。

  5.对因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安全饮水保障出现问题的,由教育、卫健、医保、住建和水利等部门负责,要在第一时间落实对应的帮扶措施。

  6.对因病、因残、因学、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产业项目失败、务工就业不稳等致贫返贫风险对象,相关行业部门按要求落实帮扶政策或综合保障等措施。

  (三)加强社会帮扶。继续发挥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万企兴万村等制度优势,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帮扶。继续落实好结对帮扶、消费帮扶政策,落实好防返贫保险等新举措,提升帮扶成效。

  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标准是什么?

  1.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

  2.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撤离帮扶措施后,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监测对象,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待风险稳定消除后再标注“风险消除”。

  3.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九、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程序如何进行?

  风险消除标注按照村评议、镇核查、县批准的程序进行。

  1.初始提名,收集信息。由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提出拟消除风险对象名单,入户采集信息。

  2.民主评议,公开公示。村级组织召开由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乡镇包村干部、半数以上村民代表等参加的民主评议会议,重点围绕提名对象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及风险消除达标情况等开展综合研判和民主评议。消除风险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同意。评议结果在村内公示5个自然日,无异议后报乡镇核查。

  3.乡镇核查,确定名单。乡镇组织镇村干部、第一书记等,对村级上报的拟消除风险对象进行入户核查,核查属实的,经专题会议研究,报县乡村振兴局审定。

  4.县级抽查,审定公告。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召集县级相关部门按照30%比例入户抽查,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及时公告,做好风险消除标注工作,向乡镇批复,并以正式文件分别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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