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定边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政农发〔2026〕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牧综合服务站: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26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6〕59号)文件有关要求,为实施好全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结合全县草食畜牧业发展现状,制订《定边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定边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1日
定边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锚定“西部旱作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目标,助力“两区一中心”和“五个定边”建设再获新突破。粮改饲项目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以促进农牧结合、提高种养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群众收储使用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饲用小黑麦、饲用构树、菌草等优质饲草制作青贮,支持探索优质饲草与粮食作物秸秆混贮等方式,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比例。鼓励实施订单收购和专业化收储,提高饲草加工利用率,带动玉米粮食就地转化增值,实现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生态循环利用的现代农牧业发展新格局,促进全县草食畜牧业健康发展、农业不断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目标任务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业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带动、为养而种、种养结合、集中连片、综合利用"的要求,推动全县牛、羊产业发展,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引导发动群众种养衔接,调整种植业结构,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全面开展带棒玉米及其他优质饲草青贮,提高饲草料品质,增加青贮饲料供应量,降低养殖成本,提升畜牧业综合效益。
2026年全县粮改饲任务为调整土地种植青贮玉米及其他优质青贮饲草6万亩,完成带棒全株玉米及其他优质青贮饲草收储18万吨。
三、实施主体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实施主体:从事草食家畜饲养,年收储全株玉米及其他优质饲草100吨、收储青干草35吨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收储青贮饲草1000吨以上、收储青干草350吨以上的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
具体要求:规模养殖场户(企业、合作社、家庭牧场)法人主体应当明确,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应当齐全有效,一般养殖户户主应当明确;养殖主体要拥有相应青贮及青干草收储设施;管理制度健全,能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政策要求,落实“先打后补”等相关防疫政策,服从业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无不良食品安全记录或责任事故。专业化收储销售企业必须有相关业务的工商营业执照,建设有标准化青贮窖(青干草收储棚/库)或有配套的饲草打包收储机具。
(二)建设内容:按照种养结合发展模式,全县配套种植优质带棒青贮玉米或其他优质青贮饲草6万亩;继续推进专用、兼用青贮玉米种植,鼓励项目主体采用带有破碎揉搓功能的大型自走式青贮收割设备开展青贮收储工作,提高青贮收获时效性;积极培育专业化收储销售队伍,不断巩固订单收储模式;全面推广标准化青贮窖建设及打包收储技术,提高青贮饲草收储制作能力;突出青贮质量管理,推广塑料覆膜全膜包被密封处理技术,降低坏草和浪费比例。
四、补助环节及标准
(一)饲草产品收储补助。对实施主体收储的青贮及青干草进行补助,每吨全株玉米及其他优质饲草青贮饲料补助不超过44元。青干草收储按照每吨干草折合3吨鲜青贮计算收储量(青干草指青燕麦、苜蓿全株收获后晾干后的饲草),青干草补助资金控制在财政总补助资金的30%以内。
窖贮饲草产品验收,根据实际测量体积测算收储量,折算标准为1立方米折合0.75吨青贮饲料;裹包青贮产品验收,通过随机抽取裹包进行单包称重,结果作为同一规格裹包标准重量,收储量按照裹包数量乘以标准重量获得;青干草仅对当年机械化收割并由打捆机打包成标准尺寸的草捆进行验收,验收时随机抽取标准草捆进行称重,结果作为同一规格草捆标准重量,收储量按照草捆数量乘以标准重量获得;青贮包及草捆应当整齐堆放,便于项目验收统计。
鉴于裹包青贮及青干草草捆存在临时搬运倒卖的情况,为保障政策资金安全,避免重复补贴,所有的裹包青贮及青干草草捆,须在建设主体生产作业场区内验收,坚决杜绝跨乡镇、跨场区“隔空”验收,验收结果以现场清点结果为准。
(二)青贮窖建设补助。新建标准化青贮窖每立方米补助不超过50元,新建青贮窖容积需大于140立方米。新建青贮窖应当取得用地手续。新建青贮窖可以选择采用地下式、半地下式或地上式三种形式;建设选址应在地势高燥,地下水位低,距牛、羊舍较近,而又远离水源和粪污的地方;建设要坚固耐用,不透气、不漏水,一般采用砖混或楼板结构,砖混结构窖壁厚不少于24厘米,楼板结构窖壁楼板间接口需进行防渗漏处理,窖壁外夯土厚度应不少于50厘米,窖壁边口需整理整齐便于压窖;窖底需用混凝土等方式进行硬化处理。
按照"先收后补、先建后补"的原则,对年度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补助。青贮窖建设补助资金控制在财政总补助资金10%以内。
五、项目实施程序和步骤
(一)落实项目主体。以乡镇(街道办)为单位,由相关养殖场(户)、专业化收储销售企业对照实施主体条件先行自查,具备资格的可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1)。申请材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及乡镇农牧综合服务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主体资格、提交材料、申请收储量与养殖规模、设施设备现场勘验等(收储前测量记录空窖规模数据并保留影像资料,收储前有上一年度剩余青贮饲草的需据实测量登记,便于验收后进行扣除)。审核符合条件的,各乡镇于9月15日前以红头文件附申报汇总表的方式将申报情况函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种植和收储环节监管。各乡镇(街道办)要督促实施主体根据任务指标,签订种植收购合同(加盖村委会公章,确认真实性),落实种植地块和面积,确保青贮玉米及其他优质青贮饲草适时播种、收储。收储阶段要认真做好技术服务和进度督查,监督指导各实施主体严格按照饲草种植收购合同约定,及时收储种植户优质带棒青贮玉米及其他优质饲草,并向种植户提供收购票据,严禁压级压价,损害群众利益。
(三)积极准备项目验收。申请新建青贮窖的项目主体,由各乡镇、各农牧综合服务站派专人进行初验,并于9月30日前将验收结果函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收储青贮、青干草的项目主体,收储工作完成后由各乡镇、各农牧综合服务站派专人进行联合初验,并于11月10日前将验收结果报告及整理成册的项目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逾期未能提交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项目材料包含:项目申请表、青贮窖建设施工合同(新建窖主体提供)、青贮/青干草收购合同或自种证明、收购票据、台账资料(流水账、汇总账和付款凭证)、影像资料等。
初验结束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安排抽查验收。2026年计划新建青贮窖的建设主体,必须在青贮饲料收储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报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后方可开展收储。
(四)加强督查验收。各乡镇农牧综合服务站要全程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技术帮扶、日常性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核查种植地块、品种、面积任务、收储任务的具体落实情况,做好全程监管和收储履约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9月上半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种植情况的督查统计和新建青贮窖舍的检查验收工作;9月下旬到11月上旬开展青贮收储工作督促、初验工作指导等。11月中下旬开展项目的抽查验收工作。
(五)做好补助资金兑付。项目抽查验收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将对项目建设内容和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核算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对于验收中存在问题的场户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并复验通过的给予补助,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补助。项目剩余资金留作下年度继续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定边县粮改饲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尚宝山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石谦同志担任,成员为局畜牧兽医渔业股、各乡镇农牧综合服务站。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粮改饲项目工作重大事宜决策,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工作的统筹安排,粮改饲工作计划的制定,对项目工作实施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的有效控制和管理,以及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督指导、检查验收、资金兑付。
各乡镇要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组长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织乡镇分管领导、乡镇农牧综合服务站人员指导项目建设。负责技术指导、数据资料收集汇总审核、组织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建设、开展生产数据记录、做好粮改饲日常监管、进行项目初验等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全县粮改饲项目顺利实施。
(二)做好舆论宣传。各乡镇(街道办)要充分认识粮改饲项目对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种植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畜牧业提质增效和构建生态循环农业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扩大粮改饲项目的知晓面和参与度。要通过宣传引导,增强群众参与粮改饲项目的积极性。要动员辖区广大群众以实施粮改饲项目为契机,继续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鼓励连片种植优质青贮玉米及其他优质饲草,全力促进粮食作物就地转化增值,助推农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三)强化督查指导。粮改饲项目是中央财政支持养殖大县发展草食畜牧业的一项惠民增收工程,也是全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创新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全力配合,督促指导各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全面落实项目建设内容,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县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深入场户进行现场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
1.定边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
2.定边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初验表
3.空窖测量要求及照片模板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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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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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村 |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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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定边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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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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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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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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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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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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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规模 |
畜种: 存栏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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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草收储设施容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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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签字 |
申报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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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意见 |
乡镇政府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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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负责人签字: |
镇负责人签字: 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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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清单 |
1、企业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养殖户主体提供户主身份证、一卡通账户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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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储前青贮设施(拍摄方式参考附件)、设备照片。 |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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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2026年粮改饲项目初验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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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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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主体 |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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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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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储面积 |
青贮饲草:收购 亩,自种 亩,合计 亩 青干草:收购 亩,自种 亩,合计 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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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收购价格 |
青贮饲草: 元/吨 青干草: 元/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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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 建设任务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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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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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确认意见:本人认可以上验收结果,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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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签字 |
单位 |
姓名 |
验收意见 |
附件3:
空窖测量要求及照片模板
空窖容积的准确测量直接关系到验收数据的准确性和补助资金的准确核算与发放,务必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影像佐证资料,否则不予验收补助。空窖测量需提供两张影像资料,一张为收贮设施全景,便于对设施周围环境、整体窖容、余草情况等进行评判;一张为窖深测量的近景,便于准确判断收贮窖深度,两张影像打印与一张A4纸上附于申请材料中。拍摄参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