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第1号预警

发布时间: 2022-07-21 09:10:47 信息来源: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巩固“双减”成果,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定边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2022年第1号预警,各中小学要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加强教师管理,校长要亲自对全体教师进行师德师风教育,开展警示谈话,严格遵守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一是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私自办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

二是严禁教师向家长、学生推荐校外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伙牟利或为培训机构招生提供便利。

三是严禁教师本人或通过家长委员会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

四是严禁教师向家长或学生索要财物、接受家长宴请、礼品或其他谋利行为。

五是严禁教师向家长推销微商商品、保险或其他乱收费行为。

六是不得加大假期作业量,不得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高难度的作业,注重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七是各中小学要通过微信、印发《致全体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理性看待学生的假期生活;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假期不得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聘用在职教师,严格控制培训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假期督查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学校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快从快处理,并严肃追究学校领导的主体责任。

举报电话:

0912-4215407;0912-4215332

举报邮箱:

937948775@qq.com

 定边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