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3-0266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21-10-26
[ 效力状态 ] 1 [ 文 号 ] 【定政办发】
[ 名 称 ]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定边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和相关职责的通知(定政办发〔2021〕153号)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定边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和相关职责的通知(定政办发〔2021〕153号)
时间:2023-08-10
来源:导入
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定单位:
  为加强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定边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单位和人员
  总 指 挥 长:刘浩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总指挥长:刘小宁   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董建勋   县政府副县长
        刘长平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指 挥 长:赵治安   县人大党组成员、林业局局长
        纪振武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卢    军   县应急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解淳杨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王廷奎   县人大党组成员、文旅局局长
        罗志刚   县政府党组成员、农业农村局局长
        白治安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雷世飞   县工业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   帆   县发改科技局局长
        张宝生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小涛   县资源规划局局长
        万光宏   县住建局局长
        屈彦智   县工贸局局长
        薛    诚   县交通局局长
        李    剑   县民政局局长
        蒋登峰   县教体局局长
        王惠茂   县卫健局局长
        王    军   县水利局局长
        王少波   县应急局副局长兼林业局副局长
        王    佐   县农业示范园区负责人
        高如鹏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魏永飞   县电力局局长
        高建伦   县气象局局长
        庄黎明   武警定边县中队中队长
        张国庆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兵兵   县武装部军事科参谋
        马   超   县火车站站长
        贾培飞   铁塔榆林分公司定边办事处主任
  定边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林业局副局长王少波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林业局机关党委委员贺培军、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郭磊、县林草病虫害防治防火工作站站长孙志孝担任。具体负责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日常工作。
  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有关媒体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负责做好重特大森林火灾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县工业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保护森林草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科学防灭火、安全扑火常识,全面提高群众的防灭火意识;对辖区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情,在规定时限要求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组织进行初期扑救和前期准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故意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县发改科技局:负责审核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争取中省市预算内投资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监督检查规划和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负责重要应急物资协调保障,保持灾区价格水平基本稳定。
  县财政局:负责组织保障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预算,以及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县级财政补助专款,按程序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县公安局:研究部署全县公安机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对森林草原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依法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防范处置工作。
  县资源规划局:根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需要,协助和配合灾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相关规划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配合做好森林草原灭火工作,通过所属单位代储方式,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大型机械及供水车辆;负责做好公园、绿化带等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县工业商贸局:负责督促指导森林草原区域内所属企业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发送防灭火安全提示短信、发布重要信息等;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维护抢修损毁的通信设施,为灾区提供通信信号保障;组织协调灾后通信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灭火工作;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森林草原火灾专项预案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森林和草原火灾监测预警系统;承担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协调指导林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对进入林区的运营车辆和乘客进行防灭火宣传教育;负责火灾扑救人员、物资及转移灾民所需道路运输运力的协调和保障;组织协调受灾损毁的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抢修工作,保障救灾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负责协调指导高速公路沿线管界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负责协调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公路通行保障和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交收费公路通行费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或给予临时救助;协助做好灾害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相关事宜;负责指导慈善捐赠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
  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督促指导森林草原区域内学校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开展防灭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避险知识;负责指导学校组织师生自救互救逃生演练和训练;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受灾学校组织转移和安置师生;指导学校提供应急避难场所和备用机降点。
  县文旅局:负责督导重点文化设施、相关景区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负责督促涉林区的重大文化活动组织参与人员进行防火安全防范、逃生避险的宣传教育;指导文旅活动参与人员森林草原火灾避险、救护、疏导和转移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协调处置灾区伤病员救治,组织调度优势医疗资源参与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消除森林草原边缘农田焚烧秸秆火灾隐患;负责收集、反映和上报火灾对灾区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县林业局: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负责指导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初期森林草原火灾的处置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森林草原防火队伍建设;负责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部门预案和处置预案,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向社会公布森林草原火险区划等级标准; 负责森林草原防火期内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草原防火检查;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作,按规定报告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及时对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提出调查报告,必要时,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县森防指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开展经常性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安全防范意识;单独或者联合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促检查;承担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水资源调度工作,提供灾区附近取水源地标准地理信息坐标和水文资料,保障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就近取水、远程供水等用水保障工作。
  县农业示范园区:负责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保护森林草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科学防灭火、安全扑火常识,全面提高群众的防灭火意识;对辖区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情,在规定时限要求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组织进行初期扑救和前期准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故意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县武装部: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具体情况,组织指挥民兵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行动;根据申请,提出动用武警部队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兵力动用方案;根据上级授权,指挥协调武警部队参与扑救行动。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对森林草原火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检测、分析,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电力局:负责对森林草原区域内所有供电所、站进行摸底建档,及时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报送;负责建立健全森林草原区域内所有供电所、站防灭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负责加强穿越森林草原的线路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树线矛盾”、“线路老化”、“脱落”等问题,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整改台账;加强宣传教育,每年组织森林草原区域内所、站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培训、演练。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全县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做好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利用多源气象卫星数据和遥感监测技术对全县森林草原火灾进行全天候监测,适时进行火灾现场气象观测并提供必要的天气实况服务;协调解决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有关气象服务,根据气象条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治和扑救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武警定边中队:根据申请,经上级授权,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负责搜救遇险遇难人员;参与维护抢险救灾秩序,转移危险地区人员。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消防救援力量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参与受到火灾威胁的遇险人员搜救和转移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灭火重要工作任务。
  县火车站: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运输提供保障支持;负责铁路沿线管界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铁塔榆林分公司定边办事处: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定,做好铁塔防雷、防火、防漏电等工作;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做到资源共享;负责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
  未列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