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5016098292A/2025-0001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4-2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定政办发〔2025〕43号
[ 名 称 ]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边县2025年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的通知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边县2025年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5-14
来源: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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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定边县2025年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定边县2025年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激发消费活力,提高消费品质,释放消费潜力,切实增强消费对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县政府安排部署,拟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发放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为确保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宣传推广品牌,增加市场有效供给,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消费环境,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消费的浓厚氛围,激发消费热情,确保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全年稳步增长。

二、活动时间

2025年5月8日-2025年12月31日发放电子消费券(活动启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定边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工业商贸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定边县内各商业银行定边分行、定边县重点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和大个体。

四、使用规则

1. 使用范围:消费者领券后,可在参与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定边县重点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和大个体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

2. 线下到店消费时,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支付。居民在付款时,满足满减条件,自动核销消费券。

3. 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叠加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份电子消费券。

4. 消费券促销实行网上支付、立消立补,不得兑现现金。消费券补贴资金不含商家打折让利促销活动资金。

5. 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

五、消费券类别

(一)餐饮电子消费券

(二)加油电子消费券

(三)百货电子消费券

(四)超市电子消费券

(五)电商经营产品消费券

(六)汽车消费补贴

六、发券覆盖人群

所有在定人员(用户手机GPS定位在定边县,包括外地来定人员)均可申领消费券,消费券在全县指定商户使用。

七、适用范围

2025年1月1日前纳统的限额以上企业和大个体。在入统企业和大个体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工业商贸局审核并纳入适用范围;参与企业视情况动态调整。

八、发放方式

(一)县人民政府委托银联陕西分公司通过“云闪付”APP发放本期电子消费券;

(二)消费者在活动规定时间内通过“云闪付”APP领取多种类型电子消费券。

(三)消费券每天9点准时发放,单用户每周限领取一次,每次可领各种面值消费券一张。

(四)消费券自领取之时起24小时内有效,超时票券自动回滚至票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五)每日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抢完为止。

(六)用户到活动商户使用消费券时,请先告知收银员使用云闪付APP消费券,出示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生成的“付款码”,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或直接使用云闪付APP扫商户收款码进行支付。

(七)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不叠加使用。

(八)用户使用消费券前,须打开手机GPS定位功能,仅限定位在定边县的用户参加。

(九)汽车消费补贴采用先购车后申请补贴的形式开展。

(十)请将云闪付APP升级到最新版本,并允许获取位置信息。

九、资金安排

县政府安排电子消费券资金600万元(200万元已于2025年一季度发放),每轮电子消费券发放周期内未领取或领取后未核销的电子消费券对应金额,将在该活动结束后自动回滚至营销活动资金池,用于后续轮次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

2025年电子消费券发放明细表

行业

类别

面值

数量

消费券金额

活动内容

直接带动消费

(张)

(万元)

(万元)

餐饮

100元消费券

10000

100

满500减100

500

50元消费券

16000

80

满200减50

400

加油站

40元消费券

30000

120

满200减40

600

百货

50元消费券

28000

140

满300减50

700

超市

40元消费券

50000

200

满200减40

1000

电商经营产品

20元消费券

10000

20

满100减20

100

30元消费券

20000

60

满200减30

300

汽车

1000元

约400份

80

3万以上(含)10万以内(不含)

2000元

10万以上(含)20万以内(不含)

3000元

20万以上(含)

总计

-

164400

800

总带动消费:7600(其中汽车约带动4000)

十、活动形式

消费券基于银行业移动支付统一“云闪付”APP及其后台系统进行发放,消费券的核销将通过定边县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拓展和布放的综合收银系统设备、智能POS设备、扫码盒子等固定设备实现。用户在“云闪付”APP领取消费票券,票券有效期内,在消费券适用场景消费满足固定金额后即可直接抵扣使用。

十一、职责分工

(一)县纪委监委负责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二)县工业商贸局负责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的拟定,统筹协调消费券发放工作。

(三)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及资金拨付。

(四)县审计局负责本次消费券审计事宜。

(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参与商户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六)县统计局负责指导参与商户建立消费统计数据库,汇总整理全县消费券发放统计数据。

(七)县融媒体负责本次消费券的媒体宣传。

十二、监督管理

(一)县人民政府与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签署电子消费券发放合作协议,委托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承担此次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协议签订后,即将活动资金预拨至中国银联总公司政府券营销专用账户。

(二)在电子消费券发放及使用过程中,对恶意套现、消费

券管理使用不规范、以政府补助代替销售优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商户,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工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查,查证属实的,列入不诚信名单并取消本次活动的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结束后,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审计所需要的佐证资料并加盖公章,将剩余资金划转回县人民政府指定账户。

附件:

1. 2025年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

2. 2025年定边县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细则

附件1

2025年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补,根据《定边县2025年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实施细则可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适当调整。

一、餐饮电子消费券

(一)申领时间

2025年5月8日-202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

(二)申领对象

在参与定边县电子消费券活动的餐饮单位线下实体店进行餐饮消费的消费者。

(三)申领标准

消费者在参与定边县电子消费券活动的餐饮单位线下实体店进行餐饮消费,可领取50元面值、100元面值餐饮消费券。付款时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在享受完参与餐饮单位提供的优惠后,立减消费券相对应的金额。

1. 50元面值消费券:满200元立减50元。

领券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前往活动门店,使用云闪付APP支付可享满200元立减50元优惠,单用户单周限领用1张,消费券自领取之时起24小时内有效,超

时票券自动回滚至票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2. 100元面值消费券:满500元立减100元。

领券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前往活动门店,使用云闪付APP支付可享满500元立减100元优惠,单用户单周限领用1张,消费券自领取之时起24小时内有效,超时票券自动回滚至票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四)兑付流程

1. 消费者在“云闪付”APP—“定边县电子消费券”—“餐饮电子消费券”页面领取优惠券。

2. 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餐饮单位进行消费,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享受立减优惠。

3. 餐饮电子消费券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单次支付仅限使用1张电子消费券,多张电子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交易金额以支付订单金额为准。

二、加油站电子消费券

(一)申领时间

2025年5月8日-202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

(二)申领对象

在参与定边县电子消费券活动的加油站进行加油消费的消费者。

(三)申领标准

消费者在参与定边县电子消费券活动的加油站进行加油消费,可领取40元面值消费券。付款时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在享受完参与企业提供的优惠后,立减消费券相对应的金额。

40元面值消费券:满200元立减40元。

领券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前往活动门店,使用云闪付APP支付可享满200元立减40元优惠,单用户单周限领用1张,消费券自领取之时起24小时内有效,超时票券自动回滚至票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四)兑付流程

1. 消费者在“云闪付”APP—“定边县电子消费券”—“加油站电子消费券”页面领取优惠券。

2. 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加油站进行消费,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享受立减优惠。

3. 加油站电子消费券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单次支付仅限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多张电子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交易金额以支付订单金额为准。

三、百货电子消费券

(一)申领时间

2025年5月8日-202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

在参与定边县电子消费券活动的百货经营单位进行消费的消费者。

(二)申领标准

消费者在参与定边县电子消费券活动的百货经营单位进行消费,可领取50元面值的消费券。付款时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在享受完参与百货经营单位提供的优惠后,立减消费券相对应的金额。

50元面值消费券:满300元立减50元。

领券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前往活动门店,使用云闪付APP支付可享满300元立减50元优惠,单用户单周限领用1张,消费券自领取之时起24小时内有效,超时票券自动回滚至票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三)兑付流程

1. 消费者在“云闪付”APP—“定边县电子消费券”—“百货电子消费券”页面领取优惠券。

2. 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百货经营单位进行消费,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享受立减优惠。

3. 百货电子消费券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单次支付仅限使用1张电子消费券,多张电子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交易金额以支付订单金额为准。

四、超市电子消费券

(一)申领时间

2025年5月8日-202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

(二)申领对象

在参与定边县电子消费券活动的超市进行消费的消费者。

(三)申领标准

消费者在参与定边县电子消费券活动的超市进行消费,可领取40元面值的消费券。付款时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在享受完参与超市提供的优惠后,立减消费券相对应的金额。

40元面值消费券:满200元立减40元。

领券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前往活动门店,使用云闪付APP支付可享满200元立减40元优惠,单用户单周限领用1张,消费券自领取之时起24小时内有效,超时票券自动回滚至票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四)兑付流程

1. 消费者在“云闪付”APP—“定边县电子消费券”—“超市电子消费券”页面领取优惠券。

2. 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超市进行消费,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享受立减优惠。

3. 超市电子消费券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单次支付仅限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多张电子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交易金额以支付订单金额为准。

五、电商经营产品类消费券

(一)申领时间

2025年5月8日-202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

(二)申领对象

在社零入统电商企业进行消费的消费者。

(三)申领标准

消费者在社零入统电商企业进行消费,可领取20元、30元面值的消费券。付款时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在享受完参与企业提供的优惠后,立减消费券相对应的金额。

20元面值消费券:满100元立减20元。

30元面值消费券:满200元立减30元。

领券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前往活动门店,使用云闪付APP支付可享满100元立减20元优惠、满200元立减30元优惠,单用户单周限领用1张,消费券自领取之时起24小时内有效,超时票券自动回滚至票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四)兑付流程

1. 消费者在“云闪付”APP—“定边县电子消费券”—“电商经营产品类消费券”页面领取优惠券。

2. 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社零入统电商企业进行消费,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享受立减优惠。

3. 电商经营产品类电子消费券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单次支付仅限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多张电子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交易金额以支付订单金额为准。

六、注意事项

1. 本消费券计划长期发放,消费者获得的电子消费券自领取之时24小时内有效,过期失效作废,活动主办方不再以任何形式向用户进行补偿。受理商家不得将单次消费交易分单操作。

2. 如果发生退款和撤销交易,用户实际支付金额退回扣款银联卡中,且已使用过的线下消费券将不再返还用户,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优惠金额自动回滚至总票券池,用于后期电子消费券发放。

3. 支付卡号、APP注册手机号、银行卡预留手机号、设备号、身份证号码等任一条件相同视为同一用户。

4. 用户需下载“云闪付”APP,参加活动时,需将APP升级到最新版本,并且实时打开“云闪付”APP定位权限。领券后在“云闪付”APP“我的票券”中查收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内用户在参与活动的商户处使用“云闪付”APP动态付款码支付可享受优惠。满足电子消费券使用金额条件,自动抵价相应金额。

5. 为了政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发放平台根据用户手机GPS上送信息、交易及领用券行为进行风险控制,如因用户手机自身GPS位置定位不准或篡改信息而产生的用户封禁及票券冻结,本活动主办方及发放平台不进行赔付。如用户有申诉需求,可拨打95516按要求提供材料,主办方及发放平台验证核实无误后进行解封。

6. 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负责提供电子消费券发放期间运营支持,做好商户和银行(支付)机构的对接,确保参与商户均具备被扫码收银的设备和条件;负责协助制定电子消费券投放计划和风险防控措施;负责提供核销数据报表,包括消费券发放量、核销量、核销率、订单金额、核销金额、核销退款金额、核销商家数等。

附件2

2025年定边县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根据《定边县2025年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时间安排

1. 符合申领要求的购车时间:2025年5月8日-2025年12月31日。

2. 汽车消费补贴申领开放时间:2025年5月8日-2025年12月31日。

3. 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到账时间:消费补贴申领采用实时审核,实时发放,实时使用的方式进行开展,发放到账时间为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

二、申领条件

1. 居民个人在定边县注册登记并参与此次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活动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车辆需在定边县内登记注册办理车辆挂牌。

2. 符合汽车消费补贴申请的购车时间为2025年5月8日-2025年12月31日。

(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3. 二手车交易不纳入本次汽车消费补贴申领及发放的范畴。

三、发放标准

对符合汽车消费补贴申领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汽车一次性发放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标准为: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3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及以下,发放1000元消费补贴/辆;

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及以下,发放2000元消费补贴/辆;

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发放3000元消费补贴/辆;

注: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

四、申领流程

1. 购车人通过“云闪付APP”—“定边县汽车消费补贴”查看符合汽车电子消费券申领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在符合要求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汽车并完成全部上牌流程,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及机动车车辆合格证的材料。

2. 购车人登录“云闪付APP”—“定边县汽车消费补贴”专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购车发票、身份证原件、行驶证以及机动车车辆合格证、购车刷卡小票等材料,进行汽车消费补贴申请。消费补贴发放将根据申请提交时间先后排序,先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先发放汽车消费补贴,消费补贴按次序发放至总额度发放完毕为止。

3. 消费补贴发放按照“居民自主申请—系统受理初审—行业主管部门复审—消费补贴发放”的流程进行。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按照消费者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为准(如因消费者提供的申请资料有误导致审核退回修改,则自动释放名额,且申请先后顺序以消费者重新提交申请的时间为准),对于最终审核通过后的申请按照申报时间先后次序发放直至全部额度发放完毕。

4. 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定边县汽车消费补贴”—“查看申请进度”处查看消费补贴申领进度。

五、申领规则

1. 申领人应为机动车所有人,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银行账户所有人一致。

2. 申领人所提供的所有购车交易行为、所有购车手续等材料登记的日期和任一款项(包括首付款、贷款合同等,订金除外)支付及其凭证的日期均在活动开展日期之内。

3. 申领人须在定边县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范围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汽车,每辆符合补助条件的汽车只可申领一次定边县汽车消费补贴。

4. 汽车消费补贴总名额有限,申领人可通过“云闪付APP”—“定边县汽车消费补贴”专区实时查看剩余额度及个人申请进度。若活动期间提前使用完总名额,则汽车消费补贴申领同步结束。

5. 汽车销售企业要严格区分产品销售优惠和政府财政补助,严禁以政府财政补助代替销售优惠;汽车销售企业应诚信经营,对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协助汽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助资格,依法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6. 申领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助资格、追缴补助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7. 申领人应与汽车销售企业确认提车、上牌时间,避免因逾期登记上牌导致无法享受补助。

8. 为保障消费者购车行为的真实可核验性,除通过金融分期付款(如银行贷款,汽车金融公司贷款等)部分之外的其他支付行为应通过银行卡POS刷卡方式实现(转账及现金均无法通过申请),且需保留POS小票作为消费补贴申请及核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