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5016098292A/2025-00024 | [ 主题分类 ] | |
|---|---|---|---|
| [ 发布机构 ] |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07-04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定政办发〔2025〕79号 |
| [ 名 称 ] |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由于人事调整,县政府决定对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胜元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沈 力 县政府副县长
王 剑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韩秀琦 县人民法院院长
成 员:白 桦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纪振武 县发改局局长
薛 健 县资源规划局局长
夏 渊 县住建局局长
尚宝山 县信访局局长
康文军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刘正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希宏 县民政局局长
尉 飞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陈 东 县住建局副局长
高宏智 定边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李兴平 贺圈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夏渊同志担任,具体负责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职务如有调整变化,原则上由接任相应职务的同志担任,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