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5016098292A/2025-0003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11-1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定政办发〔2025〕124号
[ 名 称 ]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县育儿补贴工作专班的通知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县育儿补贴工作专班的通知
时间:2025-11-25
来源: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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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我县育儿补贴发放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县育儿补贴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胜元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黄国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宝生县财政局局长

    王晓东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孙希宏县民政局局长

    高旭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耀罡县公安局党委专职副书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乡镇长(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晓东同志兼任,负责日常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因人事变动调整的,由接任者自动接替。

二、工作职责

县卫健局:牵头负责育儿补贴制度实施和组织协调,负责补贴对象审核确认,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县乡两级审核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政策宣传解读,受理群众申诉举报;对骗取、冒领补贴资金予以追回。

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预算安排、拨付及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合规使用;会同卫健局遴选代理发放金融机构,监督资金发放流程;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婴幼儿及监护人户籍登记信息、身份认证信息;协助核查户籍迁移、人口变动等相关情况,配合开展数据共享比对。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认定信息,以及监护人婚姻状况等相关数据;协助确认儿童福利机构申领资格。

县人民法院:负责提供涉及婴幼儿抚养权判决、监护权变更等司法文书信息,为监护人资格认定提供权威依据。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补贴申请的初审受理,对大数据核查无法确认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组织管辖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相关政策宣传解答,确保符合政策对象不漏一人。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