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5016098292A/2026-0000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6-02-1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定政办发〔2026〕16号
[ 名 称 ]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边县2026年电子消费券发放 活动方案的通知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边县2026年电子消费券发放 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3-20
来源: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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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定边县2026年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214

定边县2026年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结合我县“打好提振消费硬仗”实施要求与产业发展重点,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激发消费活力,提高消费品质,释放消费潜力,切实增强消费对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县政府安排部署,拟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为确保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政策+活动”双轮驱动为核心,通过开展精准化、多元化、特色化的消费促进活动,搭建供需高效对接平台,宣传推广本地品牌,增加优质市场供给,助力传统产业提升改造与新型消费培育。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便捷、优质的消费环境,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浓厚消费氛围,激发消费热情,推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稳步增长,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活动时间

电子消费券发放从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12月31日分阶段开展,覆盖春节、五一、暑期、国庆等重点消费节点,具体批次安排由县工贸局另行通知;活动启动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定边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工业商贸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定边县内各商业银行、定边县重点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大个体及电商企业。

四、使用规则

1.使用范围:消费者领券后,可在参与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定边县重点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大个体及电商企业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

2.消费支付与核销:线下到店消费时,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支付,满足满减条件自动核销。

3.使用限制: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除特殊说明外不叠加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份对应类别电子消费券;不可与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活动叠加享受。

4.资金性质:消费券促销实行网上支付、立消立补,不得兑现现金。消费券补贴资金不含商家打折让利促销活动资金,严禁商家以政府补助代替销售优惠。

5.有效期管理:消费券须在对应批次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动作废,不予补偿;未核销券款回滚至资金池统筹使用。

五、消费券类别

(一)餐饮电子消费券

(二)加油电子消费券

(三)百货电子消费券

(四)超市电子消费券

(五)电商经营产品消费券(重点支持本地名优食品、特色农产品销售)

(六)图书电子消费券(各类图书)

六、发券覆盖人群

所有在定人员(用户手机GPS定位在定边县,包括外地来定人员)均可申领通用类消费券(餐饮、加油、超市、百货、电商经营类产品、图书)。

七、适用范围

2026年1月1日前纳统的限额以上企业和大个体;在入统企业和大个体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建立参与商户动态调整机制,对违规失信商户及时清退,对优质新增商户适时增补。

八、发放方式

(一)发放平台:县人民政府委托银联陕西分公司通过“云闪付”APP发放本期电子消费券。

(二)领取方式:消费者在活动规定时间内通过“云闪付”APP领取各类电子消费券。

(三)发放频次:消费券按批次发放,每批次每日9点准时开放领取,单用户每批次限领取一次,每次可领各类面值消费券一张。

(四)有效期设置:通用类消费券自领取之时起1天内有效,超时票券自动回滚至票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五)领取规则:每日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抢完为止;依托大数据分析消费行为,实现分层精准发放,提升券款核销率。

(六)支付要求:用户到活动商户使用消费券时,应告知收银员使用对应平台消费券,出示“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生成的“付款码”,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

(七)使用限制:每笔消费限用一张对应类别消费券,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除特殊说明外不叠加使用。

(八)定位要求:用户使用消费券前,须打开手机GPS定位功能,仅限定位在定边县的用户领取和使用消费券。

九、资金安排

县政府配套电子消费券资金600万元,争取市级消费券专项资金400万元以上,全年预计发放电子消费券1000万元以上。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动态调整,每轮电子消费券发放周期内未领取或领取后未核销的电子消费券对应金额,自动回滚至营销活动资金池,用于后续轮次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

2026年电子消费券发放明细表

行业类别

面值

数量(张)

消费券金额(万元)

活动内容

直接带动消费

(万元)

餐饮

40元消费券

40000

160

满200减40

800

20元消费券

65000

130

满100减20

650

加油站

40元消费券

55000

220

满200减40

1100

百货

40元消费券

30000

120

满200减40

600

20元消费券

40000

80

满100减20

400

超市

40元消费券

30000

120

满200减40

1000

20元消费券

40000

80

满100减20

400

图书

20元消费券

20000

40

满100减20

300

10元消费券

20000

20

满50减10

100

电商经营产品

20元消费券

7000

14

满100减20

70

40元消费券

4000

16

满200减40

80

总计

-

351000

1000

总带动消费:5500

十、活动形式

消费券基于“云闪付”APP线上平台后台系统进行发放,核销通过全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发放的综合收银系统设备、智能POS设备、扫码盒子等固定设备及线上支付系统实现。联动开展“购在定边·四季欢乐购”系列活动,结合传统产业提升改造需求,举办本地名优产品展销会,配套发放专属消费券。建立“政府资金引导+金融支持+企业让利”联动模式,提前发布活动信息,稳定商家经营预期,保障消费者放心消费。

十一、职责分工

(一)县纪委监委:负责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工作,重点核查资金使用、违规行为处置等情况。

(二)县工业商贸局:负责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的拟定,统筹协调消费券发放、商户审核、活动组织等工作。

(三)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及绩效评价;积极争取市级专项促消费资金,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县审计局:负责本次消费券资金使用、活动执行等环节的审计事宜,出具审计报告。

(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参与商户拆单、拼单、不消费的情况下套取政府资金、变相加价、哄抬物价,虚假宣传、以充值、预存等方式核销消费券、以次充好、“先涨后补”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市场秩序。

(六)县统计局:负责指导参与商户建立消费统计数据库,汇总整理全县消费券发放、核销及带动消费等统计数据,做好数据分析。

(七)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本次消费券的全媒体宣传,包括活动规则、商户信息、政策解读等;配合重点消费节点开展专题

宣传。

十二、监督管理

(一)县政府与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签署电子消费券发放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议签订后,按约定将活动资金预拨至指定专用账户;推行资金实时结算模式,缩短商户资金到账周期,减轻参与商户现金流压力。

(二)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工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等部门,对消费券发放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管。对恶意套现、虚报数据、骗取补贴、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商户或个人,一经查证属实,立即列入不诚信名单,取消参与资格,追缴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向社会公示。

(三)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每批次结束后,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审计所需佐证资料并加盖公章;全年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清算,将剩余资金划转回县人民政府指定账户,并提交活动总结报告。

附件:《2026年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

附件

2026年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补,根据《定边县2026年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实施细则可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适当调整。

一、餐饮电子消费券

(一)申领时间

2026年2月13日-2026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

(二)申领对象

在参与定边县电子消费券活动的餐饮单位线下实体店进行餐饮消费的消费者。

(三)申领标准

餐饮电子消费券分为40元面值、20元面值,付款时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在享受完参与餐饮单位提供的优惠后,立减消费券相对应的金额。

1.40元面值消费券:满200元立减40元。领券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前往活动门店,使用云闪付APP支付可享满200元立减40元优惠,单用户单周限领用1张,消费券自领取之时起24小时内有效,超时票券自动回滚至票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2.20元面值消费券:满100元立减20元。领券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前往活动门店,使用云闪付APP支付可享满100元立减20元优惠,单用户单周限领用1张,消费券自领取之时起24小时内有效,超时票券自动回滚至票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四)兑付流程

1.消费者在“云闪付”APP—“定边县电子消费券”—“餐饮电子消费券”页面领取优惠券。

2.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餐饮单位进行消费,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享受立减优惠。

3.餐饮电子消费券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单次支付仅限使用1张电子消费券,多张电子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交易金额以支付订单金额为准。

二、加油站电子消费券

(一)申领时间

2026年2月13日-2026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

(二)申领对象

在参与定边县电子消费券活动的加油站进行加油消费的消费者(公务用车不得叠加使用本政府电子消费券)。

(三)申领标准

加油站电子消费券为40元面值,满200元立减40元。付款时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在享受完参与企业提供的优惠后,立减消费券相对应的金额。

领券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前往活动门店,使用云闪付APP支付可享满200元立减40元优惠,单用户单周限领用1张,消费券自领取之时起24小时内有效,超时票券自动回滚至票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四)兑付流程

1.消费者在“云闪付”APP—“定边县电子消费券”—“加油站电子消费券”页面领取优惠券。

2.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加油站进行消费,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享受立减优惠。

3.加油站电子消费券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单次支付仅限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多张电子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交易金额以支付订单金额为准。

三、百货电子消费券

(一)申领时间

2026年2月13日-2026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

(二)申领对象

在参与定边县电子消费券活动的百货经营单位进行消费的消费者。

(三)申领标准

百货电子消费券分为40元面值、20元面值,付款时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在享受完百货经营单位提供的优惠后,立减消费券相对应的金额。

1.40元面值消费券:满200元立减40元。领券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前往活动门店,使用云闪付APP支付可享满200元立减40元优惠,单用户单周限领用1张,消费券自领取之时起24小时内有效,超时票券自动回滚至票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2.20元面值消费券:满100元立减20元。领券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前往活动门店,使用云闪付APP支付可享满100元立减20元优惠,单用户单周限领用1张,消费券自领取之时起24小时内有效,超时票券自动回滚至票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四)兑付流程

1.消费者在“云闪付”APP—“定边县电子消费券”—“百货电子消费券”页面领取优惠券。

2.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百货经营单位进行消费,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享受立减优惠。

3.百货电子消费券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单次支付仅限使用1张电子消费券,多张电子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交易金额以支付订单金额为准。

四、超市电子消费券

(一)申领时间

2026年2月13日-2026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

(二)申领对象

在参与定边县电子消费券活动的超市进行消费的消费者。

(三)申领标准

超市电子消费券分为40元面值、20元面值。付款时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在享受完参与超市经营单位提供的优惠后,立减消费券相对应的金额。

1.40元面值消费券:满200元立减40元。领券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前往活动门店,使用云闪付APP支付可享满200元立减40元优惠,单用户单周限领用1张,消费券自领取之时起24小时内有效,超时票券自动回滚至票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2.20元面值消费券:满100元立减20元。领券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前往活动门店,使用云闪付APP支付可享满100元立减20元优惠,单用户单周限领用1张,消费券自领取之时起24小时内有效,超时票券自动回滚至票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四)兑付流程

1.消费者在“云闪付”APP—“定边县电子消费券”—“超市电子消费券”页面领取优惠券。

2.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超市进行消费,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享受立减优惠。

3.超市电子消费券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单次支付仅限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多张电子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交易金额以支付订单金额为准。

五、图书电子消费券

(一)申领时间

2026年2月13日-2026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

(二)申领对象

在参与定边县电子消费券活动的书店进行消费的消费者。

(三)申领标准

图书电子消费券分为20元面值、10元面值,付款时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在享受完参与单位提供的优惠后,立减消费券相对应的金额。

1.20元面值消费券:满100元立减20元。领券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前往活动门店,使用云闪付APP支付可享满100元立减20元优惠,单用户单周限领用1张,消费券自领取之时起24小时内有效,超时票券自动回滚至票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2.10元面值消费券:满50元立减10元。领券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前往活动门店,使用云闪付APP支付可享满50元立减10元优惠,单用户单周限领用1张,消费券自领取之时起24小时内有效,超时票券自动回滚至票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四)兑付流程

1.消费者在“云闪付”APP—“定边县电子消费券”—“图书电子消费券”页面领取优惠券。

2.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书店进行消费,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享受立减优惠。

3.图书电子消费券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单次支付仅限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多张电子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交易金额以支付订单金额为准。

六、电商经营产品类消费券

(一)申领时间

2026年2月13日-2026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

(二)申领对象

在参与定边县电子消费券活动的电商企业进行消费的消费者。

(三)申领标准

电商经营产品类消费券分为40元面值、20元面值,付款时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在享受完参与电商企业单位提供的优惠后,立减消费券相对应的金额。

1.40元面值消费券:满200元立减40元。领券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前往活动门店,使用云闪付APP支付可享满200元立减40元优惠,单用户单周限领用1张,消费券自领取之时起24小时内有效,超时票券自动回滚至票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2.20元面值消费券:满100元立减20元。领券成功后,通过云闪付APP绑定62开头银联卡,前往活动门店,使用云闪付APP支付可享满100元立减20元优惠,单用户单周限领用1张,消费券自领取之时起24小时内有效,超时票券自动回滚至票池,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四)兑付流程

1.消费者在“云闪付”APP—“定边县电子消费券”—“电商经营产品类消费券”页面领取优惠券。

2.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社零入统电商企业进行消费,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进行支付,享受立减优惠。

3.电商经营产品类电子消费券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单次支付仅限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多张电子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交易金额以支付订单金额为准。

七、注意事项

1.本消费券计划长期发放,消费者获得的电子消费券自领取之时24小时内有效,过期失效作废,活动主办方不再以任何形式向用户进行补偿。受理商家不得将单次消费交易分单操作。

2.如果发生退款和撤销交易,用户实际支付金额退回扣款银联卡中,且已使用过的线下消费券将不再返还用户,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优惠金额自动回滚至总票券池,用于后期电子消费券发放。

3.支付卡号、APP注册手机号、银行卡预留手机号、设备号、身份证号码等任一条件相同视为同一用户。

4.用户需下载“云闪付”APP,参加活动时,需将APP升级到最新版本,并且实时打开“云闪付”APP定位权限。领券后在“云闪付”APP“我的票券”中查收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内用户在参与活动的商户处使用“云闪付”APP动态付款码支付可享受优惠。满足电子消费券使用金额条件,自动抵价相应金额。

5.为了政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发放平台根据用户手机GPS上送信息、交易及领用券行为进行风险控制,如因用户手机自身GPS位置定位不准或篡改信息而产生的用户封禁及票券冻结,本活动主办方及发放平台不进行赔付。如用户有申诉需求,可拨打95516按要求提供材料,主办方及发放平台验证核实无误后进行解封。

6.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负责提供电子消费券发放期间运营支持,做好商户和银行(支付)机构的对接,确保参与商户均具备被扫码收银的设备和条件;负责协助制定电子消费券投放计划和风险防控措施;负责提供核销数据报表,包括消费券发放量、核销量、核销率、订单金额、核销金额、核销退款金额、核销商家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