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劳务派遣监管机制,提高劳务派遣监管效能,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陕西省人社厅、榆林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县202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单位。
2.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分公司。
3.对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不足1年、已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单位、评价年度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不进行信用等级评价。
二、报送时限
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15日
三、报送资料
信用等级评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1.《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表》(见附件1);
2.《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自评表》(见附件2);
四、工作程序
1.企业申报。各参评劳务派遣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资料报送。
2.部门核查。县人社局接到企业申报资料后组织工作人员结合企业提交资料实进行实地核验,对照评价标准进行审核评价,拟定信用等级,对初评结果为(A级及以上)将推荐上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统一审核评定。
3.社会公示。拟定评价信用等级信息将在政府官网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咨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的,由申请人提交书面资料,我局将及时核处。
4.等级评定。县人社局综合汇总拟定劳务派遣单位年度信用等级、社会公示反馈意见等情况,形成等级评定初步结果,经集体研究等程序后,确定等级评价结果。
5.结果公布。评价结果产生后,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接收监督。评价结果公布后发现劳务派遣单位存在降低信用评价等级情形的,要及时重新核定评价等级,并告知相关劳务派遣单位。
五、注意事项
1.信用等级评价的等级分为A+、A 、B、C、D五个等级。B级及以下等级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价认定,A级及以上等级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至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价认定。
六、工作要求
各劳务派遣机构,高度重视,确保所填报数据真实有效,于4月15日前将《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表》、《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自评表》报送至县人社局劳动关系和政策法规股。
联系人:武志齐 0912-4214052
附件:
定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9日